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入关键阶段之际,国家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2月5日联合出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此政策的落地实施,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关于"零关税"制度安排获得突破性进展。 此次出台的政策主要针对岛内居民日常消费需求,与先前实施的离岛免税政策形成互补。根据规定,持有海南省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的中国公民,以及在琼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士,可在经批准的指定经营场所购买正面清单内的进口商品,享受"三税全免"优惠。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额度为1万元人民币,购买次数不受限制。 政策制定部门在实施细则中特别强调风险防控。一上建立动态调整的商品清单机制,由财政部等部委会同海南省根据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适时更新;另一方面要求所有"零关税"商品必须为境外原产进口货物,且仅限于个人自用,严禁二次销售。海南省人民政府被赋予主体责任,需建立信息化监管系统和商品溯源体系,对可能出现的走私风险实施精准管控。 分析人士指出,该政策具有多重战略意义。从经济层面看,通过降低进口商品价格直接惠及岛内居民,有助于提升生活品质和消费能级;从改革维度看,是探索"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监管模式的重要实践;从开放角度看,则为未来全岛封关运作积累管理经验。有一点是,政策对违规行为设置了严厉惩戒措施,包括信用记录影响和刑事责任追究,说明了"放得开更要管得住"的总体思路。 与离岛免税政策相比,此次新政适用对象、商品品类和监管重点上均有明显区别。离岛免税主要面向离岛旅客,而本政策则聚焦常住居民;前者以奢侈品、电子产品等高价值商品为主,后者更侧重日用消费品;在监管上,新政特别强调防止"水客"走私和倒卖行为。
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是我国扩大开放的新举措;该政策既惠及民生——又探索制度创新——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开放与风险防控的平衡。随着政策落地,海南自贸港将促进消费升级、优化营商环境各上发挥更大作用,为全国改革提供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