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阶段,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迎来新的工作节点。本次工作会议贯彻中央及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以更高标准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既系统总结过去五年工作,也为“十五五”时期作出前瞻部署。 过去五年,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工作格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回应民生需求、维护社会稳定诸上取得明显成效。尤其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通过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探索基层治理新做法,推动法治建设与民生改善形成更有效的联动。 当前,国家战略叠加效应持续显现,湖北正处于加快建设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攻坚期。会议指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三上压力:法治供给与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匹配仍需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加强,基层法治基础仍不够扎实。这些短板既与体制机制需要完善有关,也与专业化人才队伍支撑不足对应的。 针对上述问题,会议提出一揽子举措。立法上,将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质效管理机制,重点补齐新兴领域立法;法治政府建设上,推行“清单式”监督,探索行政复议“一案三查”模式;平安建设上,把风险防控向前延伸,构建“网格+法治”的基层治理体系。同时,会议强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计划年内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预计将惠及全省5000多万城乡居民。 从发展预期看,这些举措将带来多重效应:提升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优势产业提供制度支撑;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有助于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带动法治化指数提升;以法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也将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可复制的经验路径。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湖北司法行政系统此次部署,说明了在新阶段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明确方向。通过推动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协同发力——持续补短板、强基础——湖北将继续完善法治体系、提升法治水平,为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也回应了社会对公平正义和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