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7日这天,《劳动午报》上刊登了一篇文章,讲的是咱们在外面吃饭时容易碰到的几个糟心事,以及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篇稿子是盛丽和郝良珍还有封若兮写的,王亚楠帮忙审的。文章里头提到了四个常见的餐饮侵权场景,给大家提了个醒。 第一个场景是上桌了才发现是预制菜,商家根本没提前说。还有商家在大堂贴“新鲜现炒”,菜单底下却写着是预制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说了,现在法律没说商家必须得主动提醒消费者这是预制菜。但这也说明商家没做到位,变相骗了咱们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有权知道买的是什么。所以咱们去吃饭前,得主动问问店员这菜是不是预制的。要是发现有猫腻,赶紧把小票和照片拍下来留作证据。 第二个是被迫接受阴阳菜单或者最低消费。有些饭馆包厢或者某些餐位会强行定个最低消费额度,不够的话还得按那个数交钱;更狠的是藏在规则里不说,到结账时突然提出来逼着你多掏钱。还有拿套餐当幌子强行把热门菜和冷门菜绑在一起卖的。要是想单点招牌菜就得买全套套餐,太坑了。特别是办婚宴或者团餐的时候,商家往往不让拆开点套餐。另外节假日或者外地游客来的时候,商家也会搞阴阳菜单提价。法官说根据第九条规定咱们有自主选择权。碰到设置最低消费的条款直接不用理它;套餐不愿意买的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钱换别家吃;价格涨了属于欺诈可以拒绝付钱并要求赔偿。 第三个是办预付卡可能会遭遇跑路或者缩水。骗子收了钱就关门卷款跑了;或者服务变了样东西少了分量减了;还有虚假宣传的也很多;最气人的是那些霸王条款写着不退钱过期作废啥的。法官提示大家办卡得选口碑好的大店别贪便宜冲太多钱还得把签的合同留好。 第四个是菜品质量出问题咋解决。用坏食材或者以次充好分量不够这些都很常见。法官说遇到这种情况要看具体情况办事。如果菜品安全没问题但商家骗了你可以要求退一赔三;要是不安全除了赔钱还能要十倍或三倍的赔偿金。发现有问题及时跟商家说清楚让他们退菜或者赔钱;要是看病了还得拿病历报销医药费;如果他们不管用就去投诉或者直接告到法院。 总之咱们出门在外吃饭得多长个心眼儿遇到问题别怂该维权时就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