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和朋友在一家餐厅吃饭,点了生吃的生蚝,总共花了416元。吃了没多久,小李就一直拉肚子,去医院检查说他得了急性肠胃炎。小李觉得餐厅的生蚝不干净才导致自己生病。可餐厅拿出的检测报告只能证明三个月前的生蚝合格,这就不能保证当时的生蚝没问题,而且也没给小李当天的生蚝留样。双方怎么商量都没结果,小李只好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告餐厅,想让餐厅赔十倍的饭钱。餐厅的人觉得小李拿不出直接证据,证明是他们家的生蚝让他拉肚子的,而且和他一起吃饭的朋友还有其他顾客都没事,所以不同意赔。 法官看了这个案子说,餐厅得证明自己的东西没问题。因为那份报告不适用最新标准,而且是在小李吃饭之前做的,根本没法说明当时的情况。所以这证据站不住脚。再加上小李发病的时间离吃饭很近,症状也符合因为吃坏东西引起的病。这样看来,小李提供的这些证据连起来看就很有说服力了。最后法院判了,让餐厅赔十倍的钱给小李。 法官宋如超说了,大家平时吃东西得注意安全。不过很多时候顾客想维权不容易。因为生病了不马上表现出来,等发现了也不好说就是餐厅的问题。反倒是餐厅那边更容易查到食材的来源和质量。宋如超解释道:“一般是顾客先拿出一点证据说明病是因为吃了餐厅的东西引起的,然后让餐厅去证明自己没问题。如果餐厅能证明自己没错或者吃的东西没生病没关系,那就能推翻顾客的说法;不然就得自己承担责任。” 法官助理邓海霄还提醒开餐厅的老板们,卖东西得合规合法,进货的渠道得是正规的。把留样制度也得好好落实起来。消费者也得有个心眼儿,要是吃完觉得不对劲,赶紧把发票收好去看病,还得把跟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说过的事儿记下来。这样以后万一商家不认账了也不怕没人管。这事儿就是高清扬还有实习生杜昊璞一起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