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普法课堂搬进年味集市——石家庄井陉县多部门联动开展“法治宣传赶大集”惠民行动

1月5日,石家庄市井陉县司法局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市场监管局、微水镇司法所在微水镇集市开展"法治宣传赶大集"特色普法活动,这个创新举措反映了基层司法部门在新时代推进法治建设的新思路; 传统的法治宣传往往采取单向灌输模式,难以引起群众的广泛参与。井陉县司法部门深入调研群众需求,认识到将法治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场景的重要性。集市作为人口密集、群众聚集的场所,意义在于天然的传播优势。通过"集市+互动"的创新模式,将法治宣传从会议室、办公室搬到了群众身边,让法治知识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得以传播。 活动现场,"法治迎新春 平安过大年"等醒目条幅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各参与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精准对接群众关切,实现了"靶向普法"。县委政法委结合本地典型案例,深入解读铁路安全涉及的法律规定,让群众认识到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县司法局针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矛盾、土地流转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详细介绍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与途径,引导群众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理念;县市场监管局针对春节前夕年货采购的高峰期,重点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帮助群众识别常见消费陷阱。 这种多部门联动、多形式并举的普法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工作人员通过流动答疑、互动问答等方式,将生硬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家常话",使法治宣传更具温度、更接地气。发放的法治读本、法治环保袋等宣传品,既是知识载体,也是群众日常生活的实用工具,有助于法治理念的长期传播。现场热烈的互动氛围表明,这种贴近生活、形式新颖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积极参与。 从更深层看,这一活动表明了基层司法部门对法治建设新要求的积极响应。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治宣传教育不仅要覆盖面广,更要入脑入心。通过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渠道,能够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井陉县的这一探索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表明基层司法部门完全可以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通过创意和创新实现普法工作的提质增效。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实施的基础在于认知。井陉县"法治宣传赶大集"的创新实践表明,只有让法律走下"高阁"、走进生活,才能真正起到其规范社会行为、维护公平正义作用。这种接地气、有温度的普法方式——既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