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部署2026年立法工作 聚焦高质量发展与民生保障

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结构加快调整,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出现,城市治理议题更加多元:一方面,高质量发展需要稳定、可预期、可执行的制度环境;另一方面,民生诉求更趋精细,基层治理对规则供给、权责边界和程序保障提出更高要求。如何用更精准的法治供给回应发展与治理的新问题,成为地方立法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 原因—— 会议指出,立法工作直接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五五”开局起步的重要制度支撑,也是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基础保障。近年来,依法治理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制度建设更需要强调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另外,地方立法进入更深层次,涉及领域更广、专业要求更高、实施成本更大,既要避免“重制定、轻落实”,也要防止规则碎片化、重复化,因此迫切需要通过更科学的规划、更严格的程序和更充分的参与来提升立法质量。 影响—— 会议总结了2025年工作进展,强调在市委领导和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下,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工作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持续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机制,并在全区率先实现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为基层治理把住合法性关口,通过备案审查为规范性文件筑牢制度防线;二是推动规则更好落地,为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清晰依据;三是提升公共政策的可预期性和可执行性,稳定市场主体与社会公众预期。面向2026年,上述成果也为更形成“以良法促善治”的地方实践打下基础。 对策—— 围绕2026年立法工作,会议作出系列部署,突出“聚焦需求、强化统筹、注重实效”三条主线。 一是紧扣“十五五”开局与高质量发展,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供给。会议明确聚焦“新赛道”“精管善治”“民生福祉”,把制度供给对准发展关键环节、治理薄弱之处和群众关切重点。对新兴领域,强调前瞻性制度安排,在支持创新的同时划清风险边界;对城市治理,强调精细化、法治化路径,推动规则更可操作、可评估;对民生保障,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将群众急难愁盼转化为可落地的制度条款。 二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系统编制新一届五年立法规划。会议要求把立法规划作为统筹配置制度资源的重要抓手,兼顾改革发展需要与法治统一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提高项目论证的针对性、成熟度和可实施性,避免“为立而立”。同时,强调以时间表、路线图压实责任,提升整体推进效率和协同水平。 三是加强立法传播,提升社会理解与法治认同。会议提出组织市人大行使地方立法权40周年系列活动等,讲好立法故事,推动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立法、参与立法、遵守法律,通过更透明的表达和更清晰的制度阐释,促进法治成为城市治理的共同语言。 四是维护法治统一,夯实法规清理与备案审查基础工作。会议强调推进法规清理和备案审查,及时清理与上位法不一致、与改革要求不适应、与现实衔接不顺的条款;同时以备案审查推动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权责清晰、程序完备,用制度“体检”和“纠偏”守住法治底线。 五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会议要求让立法“直通车”更顺畅、更高效,把民意表达、利益协调和社会沟通贯穿立法各环节,推动意见“提得上来”、建议“落得下去”、实施“看得见效果”。这既是提升立法质量的重要渠道,也有助于增强社会认同、降低执行阻力。 为确保任务落实,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格局和责任链条: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立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人大主导,发挥人大及代表作用,严把立法审议关;强化政府依托,压实部门起草与实施责任,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完善各方参与机制,广泛凝聚共识;加强立法人才培养引进与校地合作,提升专业能力,为高质量立法提供支撑。 会议通报了2025年立法工作情况和2026年工作安排,并就落实年度立法计划作出部署。会议以主会场与各县(市、区)分会场视频连线形式召开,涉及的部门、立法咨询服务力量以及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参加。 前景—— 面向“十五五”,地方立法将更加注重为发展新动能提供制度支撑、为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规则供给、为民生保障提供法治托底。随着立法规划更系统、备案审查更严密、基层参与更充分,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有望进一步增强。围绕新兴领域治理、公共服务均衡、城市精细管理等重点方向,制度供给将更主动、更精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定的法治环境。

法治兴则城市兴,立法稳则发展稳。面向新阶段新任务,只有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全过程,把人民立场落实到制度细节,把系统观念融入规则供给,才能以更高质量的地方立法回应发展、治理与民生之问,在“十五五”新征程上为高质量发展夯实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