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治安管理处罚法这次新修订的事给大伙儿念叨念叨,主要是给正当防卫划了个清楚的界限。“还手就是互殴”这种老说法以后没市场了。以前基层执法老碰到难题,比如上海地铁那回,女乘客扇男乘客十几巴掌都没还手,只抓打人的;另一回双方都还手就都被抓了。这说明执法的时候,怎么界定防卫和互殴根本不清楚,有时候受害者为了不惹麻烦就不敢反抗,其实是把公民该有的制止违法的能力给削弱了。 这问题的出现是有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的。以前治安管理这块儿压根就没怎么提过正当防卫,有些执法者为了省事或者怕担责任,就随便把两边都当互殴处理。再加上基层有时候喜欢和稀泥,或者怕出事不敢得罪人,防卫权就被一步步给压下去了。大伙儿都觉得以前这种做法太不合理,也不符合现在大家对公平执法的要求。 这次修订最亮眼的地方就是第十九条,直接把“制止不法侵害不违法”给写上了。规定说了防卫得在侵害正在发生时针对侵害人本人,手段也不能太过分。另外还说了防卫过当该怎么算,得看具体情况,不能光看结果去苛责防卫人。法律专家觉得这改动把治安管理和刑法这两个体系给连上了。毕竟刑法早就有正当防卫的说法了,治安这边老留个空子就不行。现在这个漏洞补上了,法治精神就能从头到尾管着那些轻微违法的事儿。 针对大家关心的具体情况,专家也拿了2020年那个餐馆老板娘反击的案子来说事。老板娘被醉汉打了拿啤酒瓶回敬本来被认定是互殴。现在按新说法一看,这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人还在打人的时候、只打那个坏家伙、手段也没太出格。这种解释能帮执法的人和老百姓达成共识。新法也说了防卫过当要担责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么定既划了红线又有人情味儿。 这么一来能带来三大好处:一是让老百姓敢理直气壮地反抗坏人;二是逼着执法人员提升水平;三是让大家更信法。长远看这就是社会治理更规矩更像话的一个缩影。随着法律条文越来越清楚,基层执法以后别老是盯着维稳那套老路子走了。当然光有条文还不行,还得配套规则、培训和案例指导才行。 法律进步体现在对人处境的细微关照上。从“还手就是互殴”的模糊地带到条文白纸黑字写下来的正当防卫确认了公民的尊严和权利。法律这就亮了绿灯告诉大家正义不用沉默下去。以后怎么在执法中准准的把握那条线让规则既吓住坏人又让人心里暖还得看咱们的实际操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