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是由单位给咱们发的。法律规定,工伤治疗期也叫停工留薪期,这期间单位得按每个月给咱们发钱。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最长12个月,要是伤得重或者医生觉得还得养着,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就能延长。发这笔钱主要是为了保证咱们看病期间的生活,这可是单位的法定责任,跟社保基金没关系。标准的话是算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光基本工资还有奖金、津贴、补贴这些都算在内。单位得像发正常工资那样月月给咱们打到账上,不能少发也不能拖着不给。 如果公司没给咱们交社保,那这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和所有工伤待遇都得公司自个儿掏腰包全赔。和工伤保险基金不一样,社保基金只管报销医疗费和康复费这些。等停工留薪期满了,如果被鉴定为一到四级伤残,以后领的伤残津贴就得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来发了。 要是单位赖着不付钱,咱们就别光傻等着了。先找单位协商商量清楚;不行就去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还能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服气,最后还能上法院打官司维权。这笔钱是咱们治病养伤的生活保障,单位必须得一分不少地发出来。大家伙儿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在哪,遇上不给钱或者少给钱的事儿就得赶紧依法去讨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