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民政关系”诱骗低保五保款项 石城法院依法惩治累犯养老诈骗

一起发生在江西省石城县的养老诈骗案件近日尘埃落定;经石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4月至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甲以"有亲戚在民政局"为由,先后四次骗取七旬老人陈某乙4500元,两次骗取温某某500元。有一点是,受害人陈某乙几乎将全部养老积蓄交付给诈骗分子。 司法机关调查发现,此案具有典型诈骗特征:嫌疑人专门选择防范意识薄弱的老年群体下手;虚构与民政部门的关系获取信任;以办理"五保""低保"等社会福利为诱饵;作案后迅速挥霍赃款。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甲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其在五年内再次犯罪,依法应从重处罚。 案件背后折射出多重社会问题。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针对老年人的经济犯罪呈现专业化、精准化趋势。犯罪分子往往抓住老年人信息闭塞、渴望社会保障的心理特点实施诈骗。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以"代办社保"为名的诈骗案件在老年群体中发案率持续攀升。 从司法实践看,此类案件侦办面临取证难、追赃难等现实困境。本案中,除退还温某某500元外,其余4500元已被挥霍一空。这提示我们,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更需强化源头预防。石城县法院在判决中不仅依法严惩犯罪,还特别强调要继续追缴违法所得,最大限度挽回受害人损失。 为有效遏制此类犯罪,多地已开展专项行动。公安机关建议老年人牢记"三不"原则:不轻信陌生人、不透露个人信息、不轻易转账。同时,子女应加强对老人的关心和防骗教育。社区工作者也需定期走访,帮助老年人了解正规社保政策办理流程。 展望未来,随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跨部门协同机制的建立,针对老年人的诈骗犯罪将得到更有力遏制。但根本之策还在于构建全方位的社会防护网络,通过政策宣传、家庭关爱和社区服务等多重保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民生政策不应成为不法分子的牟利工具;既要依法严惩诈骗行为,更需通过透明的政策服务、有效的基层治理和家庭守护,织牢防骗安全网。让老年人安享晚年,是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