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破坏耕地犯罪案件移送指引》当抓手使劲抓

把自然资源部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这份《涉嫌破坏耕地犯罪案件移送指引》当成是一把尺,就能把规范行刑衔接工作的事给丈量好了。央广网记者关灵子在北京发回的消息里说,这两部门在2月6日联合发文,就是要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好让大伙的合力更足,案子也办得更顺手。 这份《指引》总共分了四部分,把该适用哪些范围、怎么移送、得带哪些材料、怎么完善机制这些事儿都给一一说了清楚。它把移送的程序和时限定得死死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别的有执法权的单位发现了案子,得在24小时内把该追究刑责的交给同级公安去办,绝不能用罚钱代替移送,更不能拖着不办;公安收到了符合标准的案子,三天之内就得把立不立案的决定拿出来。 反过来,对于那些本来就是公安自己发现的破坏耕地的事儿,如果查来查去没发现犯罪事实,或者觉得犯罪情节太轻微不需要判刑,这时候虽然不能立案追究刑责,但还得给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一个交代。公安要在做了不予立案或者撤销决定之后,把相关的文书和证据都移交给自然资源部门去处理。《指引》还把“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案件调查报告”“耕地认定书”等六种必要材料列了个清单,并把每种材料怎么填写、长啥样子都给规规矩矩地定了下来。 针对地里被毁得不一样的情况,《指引》还把破坏耕地的行为分成了压占、挖损和污染这三大类。这样一来,出具行政认定意见、鉴定意见或者报告的具体情形、该找哪个单位来管、写得规不规范这些问题也都一清二楚了。 这几年自然资源部和公安部是真的在配合党中央做事。为了守住耕地这条红线,他们俩就好比是两根铁钳一样夹住了那些非法占用地的坏家伙。这次发这个《指引》,既是给之前那个《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自然资源领域行刑衔接工作的意见》细化落实的法子,也是为了守好粮食安全的根基。接下来这两家单位就要拿这个《指引》当抓手使劲抓,让打击违法犯罪的那股子高压态势一直保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