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叫罗某,在杭州开网约车的时候,和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签了合同,要求车子必须有营运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结果今年1月出了交通事故,发现车子只有交强险,商业险早就被公司退了。罗某只能自己掏钱修了几千块。公司承认是“工作疏忽”,但提出要罗某先交“保险上浮费”才能赔偿维修费,双方就僵住了。 罗某觉得自己还被对方污蔑,多次沟通都不行后,他把车开到江西深山里藏起来了。为了表达不满还录了视频,最后双方报了警。 法律专家看这事说这是典型的租赁合同违约问题。出租方没给符合条件的车就租出去了,导致司机没法保障自己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司机有权让公司赔偿损失。不过维权得讲规矩。司机把车开到几百公里外弃置的行为虽然生气但有点过了,可能要自己负责额外损坏费或者救援费。 这事儿也反映出网约车行业管理有点乱。有些公司为了省钱在停运时退保商业险,这样就留下了保险“空窗期”,让司机承担了本来该由公司担的风险。如果到处都这么搞就太危险了。另外有些公司在处理纠纷时还提各种附加条件,或者背后说人家坏话(虽然是不是真的还得查)。 杭州的交通执法部门说交强险必须买没买就要被罚;商业险虽然没强制但可能影响营运资格。建议大家通过法律解决问题。 监管部门要多查查这些网约车公司的行为是不是合规;也要帮个体司机维权更方便点。只有经营者讲信用、从业者懂法律、监管者管得严,行业才能健康发展。 现在双方都打算打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