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春季一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近期广东多地出现山林火情,反映出部分人员防火意识不足、野外用火管理仍有短板。3月18日,肇庆市端州区羚山发生山火,当晚明火被扑灭,过火面积约20亩,无人员伤亡。初步调查显示,两名男子起火点附近吸烟并将烟头丢入枯叶中,公安机关以涉嫌失火罪依法刑事拘留。3月16日,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发生山林火情,经查为一名男子醉酒后吸烟并随意丢弃烟蒂引发,涉事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3月20日,潮阳区和平镇发生山林火情,调查显示为村民上山除草时丢弃烟蒂引燃杂草所致,有关人员已被依法查处。另有两起火情与祭祀用火有关:汕尾陆丰市潭西镇一公墓园因燃烛祭祀引发火情,汕尾陆河县南万镇有人扫墓时用明火焚烧纸钱,均因违反禁火规定被移交处理或依法行政处罚。 原因—— 从已披露的典型案例看,火情往往由“小火源”引发“大险情”,主要原因集中在三上:一是春季干燥少雨、植被含水量低,落叶枯草堆积,火险等级上升,烟头、烛火等极易引燃可燃物;二是清明前后祭扫、踏青和农事活动叠加,人员进入林区更频繁,野外用火点多面广,监管压力增大;三是部分人员抱有侥幸心理,对禁火要求和法律后果认识不足,个别情况下叠加醉酒等因素,随手一丢、随意一点就成了火灾导火索。 影响—— 森林火灾不仅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会对生态系统造成长期损害。即便火势及时扑灭,过火区域的植被恢复、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修复仍需较长时间。同时,火情处置会占用大量应急、消防和社会资源,若叠加春季大风,处置稍有延误就可能出现跨区域蔓延风险。随着清明祭扫高峰临近,若野外用火管控不到位、文明祭祀推广不足,火情发生概率仍可能上升。 对策—— 防火关键“防”,也离不开依法治理。一上,应持续加强源头管控,抓住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对林区入口、公墓周边、景区山地、林缘村庄等高风险点位,严格落实防火期野外用火审批和巡查制度,加密巡护频次,强化卡口检查与火源收缴,做到发现烟火及时处置。对除草、生产用火等行为,推动“以清代烧”“以管代放”,减少违规用火空间。 另一方面,要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推动法治宣传进村居、进社区、进景区、进校园,让“烟头不落地、火种不上山”成为共识。对违规用火、引发火情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形成震慑,推动从“事后处置”向“事前约束”转变。 同时,制度执行要与法律规定有效衔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明确了单位和个人防灭火责任、处罚措施及刑事追责路径:未履行防灭火责任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将依法处罚;构成治安管理违法或犯罪的,分别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对公众而言,遵规守法不仅是对自然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负责。 前景—— 随着清明临近,各地如能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协同发力,在重点区域完善视频监测、热成像巡查等手段,健全快速报警和联动处置机制,并同步推广文明、低碳祭扫替代方式,春季森林火险总体可控的基础将深入巩固。更长远看,推动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压实属地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强化公众参与,有助于从源头降低人为火源引发火灾的比例,提升生态安全与社会治理水平。
森林防火没有“旁观者”。随手丢弃的烟头、无人看护的明火,都可能把山林推向危险边缘。清明祭扫寄托哀思,更应以文明方式守护青山。守法用火、远离火源、发现火情及时报警,是对生命安全的负责,也是对生态家园的守护。把敬畏落实到行动中,才能让绿水青山长久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