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去了深圳、天津上班,要是发现公司光给交个最低基数的社保,心里肯定不痛快。虽然这事儿在北京、浙江的地方维权很难,但咱们还是先按步骤来。第一步肯定是去找当地的社保稽核部门投诉,让他们把差额给补上。这一步全国都认,公司想赖都赖不掉。 但接下来能不能要到经济补偿金,就得看你在哪个城市打工了。要是在深圳、天津这两个地界儿,维权路就顺畅多了。因为这两个地方法律规定很明确,公司没按你的实际工资交社保,那就是违法。只要你拿得出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这些证据,仲裁庭和法院肯定支持你。不光得给你补回那笔钱,还得按照你干的年头给赔偿金,干满一年就补一个月工资。 可要是在北京、浙江这一带就不一样了。这两个地儿的规定有点死心眼儿,得是公司压根没给你开户交社保才行。哪怕你觉得按最低基数交太吃亏,也不能拿这个当理由去提辞职要补偿。哪怕公司那边有欠缴或者缓缴的情况,只要有合理的理由或者是经过了审批部门同意的,仲裁庭也不会支持你的诉求。 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区别,说到底还是大家对“未依法缴纳”的理解不一样。深圳和天津更看重咱们的实际权益,觉得按最低基数交就算违法;而北京和浙江则是分得很清楚,觉得只要不是彻底没交(这种叫“未缴纳”),只是交少了(这种叫“未足额缴纳”),那就是社保局该管的事,没必要上升到赔钱的层面。 这时候打工人就该先搞清楚自己所在城市的口径再行动。如果是在深圳和天津的地界儿碰上这事,那正好可以拿着证据去提离职;但如果在北京和浙江就别瞎折腾了。要是想拿到经济补偿金,还是得去找公司别的毛病比如不按时发工资、不提供劳动保护之类的。 不管在哪维权都得留好证据:工资条、银行流水、社保记录、劳动合同这些证明实际工资和缴费基数对不上的东西都要收好。公司按最低基数交社保本来就是在变相克扣咱们的利益。哪怕有些地方不能让咱们要到离职赔偿也没关系,该补的补该告的告自己的权益一分都不能让。希望以后能有统一的规矩出台这样全国的打工人都能享受一样的保障不用再因为住在哪个城市而遭遇不一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