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到2023年,重庆一扶贫开发办副主任杨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了给何某等人办事,在高标准农田、特色农业基地还有冷链加工等项目的审批、补助发放和工程承揽环节里提供了帮助,收取了360万多元的好处费。铜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他犯受贿罪,向铜梁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铜梁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他构成受贿罪,判处了十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还罚了五十万元的罚金。3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一批依法惩治“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这次发布的就是其中一起关于农业产业项目建设的案子。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了农业产业政策的精准实施。司法机关把他依法惩处了,充分发挥了刑罚的震慑作用,给国家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宣判后,杨某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和铜梁区人民法院在这起案子里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所以这个案例对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很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