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地入选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推进医防融合发展

慢性病防控关系到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国家卫生健康委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和《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等部署,组织专家对第六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情况开展评估。经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最终确定北京市大兴区等93个县(市、区)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福建省此次有三个地区入选。福州市福清市人口密集、慢性病防控基础较好;三明市尤溪县位于闽中山区,具有一定代表性;泉州市洛江区属沿海产业集聚地区。三地入选反映了福建省慢性病防控工作的阶段性进展,也为不同类型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做法。 当前,我国慢性病防控面临新形势。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加快以及生活方式变化,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患者持续增加,已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旨探索并推广有效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示范区建设的关键在于多部门协同。各地要推动政府、行业、单位和个人落实“四方责任”,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的政策保障和长效机制。这不仅需要卫生健康部门推进,也离不开教育、体育、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合力。 在具体工作中,示范区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一上,推进多病同防同治,结合“体重管理年”等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减少吸烟等主要危险因素,从源头降低慢性病发生风险。另一方面,强化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完善筛查与随访体系,提高早期发现率,尽量减少疾病危害。 技术应用是提升防控效率的重要抓手。示范区应加强信息化手段慢性病管理中的应用,提高服务效率,推动预防、治疗、康复、管理的全链条服务。例如,建设慢性病患者管理平台,推进远程医疗和互联网医疗,让服务更便捷、更精准。同时,深入巩固并优化医防融合协同体系,推动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深度联动,形成防治康管一体化服务。 示范区建设还要着力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公共设施各上融入健康理念,提供更便利的健身空间和更安全的食品与环境,帮助群众更容易坚持健康生活方式。 福建三地入选,为全省慢性病防控工作提供了示范样板。示范区要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发挥带动效应,持续提升区域慢性病防控能力。其他地区也可对标示范区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工作创新。

慢性病防控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此次示范区扩容既是对阶段性成果的认可,也为下一步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在健康中国战略指引下,通过完善政策体系、优化服务模式、加强科技支撑,有望继续织密慢性病综合防控网络,为群众提供更连续、更全面的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