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网络传播环境下企业名誉权保护与文化产品创作表达的边界,一起持续数月的纠纷出现新进展;2月10日,米哈游法务部门发布声明称,远景能源有限公司已向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其与米哈游之间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起诉,江阴市人民法院已裁定准许撤诉。同日,米哈游还声明中表示,将终止与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并提及其认为涉及的人员存在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涉及利益冲突的行为。 问题:虚构设定与现实主体相近,是否构成混淆与损害? 据此前公开信息,争议导火索来自一款游戏在剧情设定中出现的“远景公司(远景实业)”等虚构实体,被塑造成以逐利为导向、在工程竞标与项目推进中存在负面行为的集团形象。远景能源上认为,相关名称与标识元素与其企业英文简称商标相近,易使公众产生联系或混淆;同时其业务场景与招投标等现实领域存一定相似性,叠加负面情节描绘,可能对企业社会评价造成不利影响。鉴于此,远景能源提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诉讼;米哈游上则以影铁科技名义提起商业诋毁纠纷反诉。该系列诉讼在多次开庭后,随着本次撤诉决定而出现阶段性变化。 原因:数字内容传播放大“相似性风险”,企业维权与创作自由张力并存 从成因看,这类纠纷通常聚焦于三个层面:其一,名称、标识与行业语境的“可识别度”。在互联网高度传播条件下,虚构作品中一旦出现与现实企业名称、英文缩写、标识构成高度近似的元素,公众在快速阅读与二次传播中更易形成联想,进而产生“误认—评价迁移”的风险。其二,负面情节与现实行业场景的贴合度。若作品将某一虚构主体与“招投标”“工程集团”等现实商业活动强绑定,并叠加明显负面叙事,争议更易从“艺术表达”转向“名誉受损”的可验证讨论。其三,沟通机制的不足。根据此前报道,远景能源在起诉前曾向对方发出沟通函,提出修改诉求;米哈游则强调创作表达与创作自由。双方在诉前协调未能形成解决方案,最终诉诸司法。 影响:对企业品牌治理与文创产业合规提出更高要求 这起事件的阶段性落点并不意味着问题消失,反而提示各方对“作品虚构与现实权益”的边界需要更精细的规则意识与管理能力。 对企业而言,品牌与商标不仅是市场竞争工具,也与公众信任、投融资与合作伙伴判断紧密相关。一旦出现可能造成混淆的传播内容,企业往往需要在“及时维权”与“避免扩大传播”之间权衡,并通过证据保全、风险评估、舆情沟通等手段形成组合策略。 对文创企业而言,随着产品全球化发行、用户二创传播常态化,作品中涉及的名称、标识、组织形态等元素,需要前置的合规审查与“撞名”排查机制,避免因个别设定引发不必要的法律成本与舆论风险。同时,创作自由并非免责理由,如何在确保艺术表达张力的同时,降低对现实主体的可识别指向,成为行业更普遍的治理课题。 此外,米哈游在声明中提及律所合作终止及利益冲突问题,也提示法律服务行业在商业竞争与多客户代理背景下,更需强化冲突检索、隔离机制与执业边界管理,避免因程序瑕疵影响当事方权益与案件公信。 对策:建立“诉前沟通+合规审查+争议处置”闭环机制 从治理角度看,减少类似纠纷的关键在于完善闭环管理。 一是前置审查更精细。文化产品在立项、命名、视觉设计阶段,应将名称近似检索、商标与字号排查、行业语境敏感度评估纳入流程,并对高风险元素设置替代方案。 二是诉前协商更专业。对于已发生争议的内容,可探索通过第三方调解、专业评估意见、限定性更名或声明澄清等方式降温,减少“诉讼—舆情”相互强化带来的额外损失。 三是证据与表达边界更清晰。企业维权需围绕“混淆可能性”“损害后果”“传播范围”等要件形成证据链;文创企业应保留创作来源、设计过程与独创性材料,以便在争议中说明虚构性与非指向性。 四是法律服务合规更严格。无论企业还是律所,都应强化利益冲突审查与授权边界管理,防止因代理冲突引发二次风险。 前景:撤诉或为阶段性降温信号,规则共识仍待累积 从本次撤诉进展看,双方纠纷可能进入新的处置阶段,或为后续协商、调整策略、集中资源于主营业务提供空间。但在数字内容快速扩散、品牌资产高度敏感的现实中,类似争议并不会因个案变化而消退。未来一段时间,随着文化产品工业化生产与企业品牌治理精细化并进,围绕“虚构设定—现实权益”的边界认定仍可能成为司法实践与行业治理的热点。更值得关注的是,如何在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为文化创作留出合理空间,并通过透明、可预期的规则降低不确定性,将成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命题。
这场纠纷揭示了数字创意产业与传统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新挑战。游戏作为文化产品,其虚构设定需要合理的创作空间,但也需在法律边界内运作。远景能源与米哈游通过撤诉而非判决结束争议——表明在法律程序推动下——各方权益可以找到平衡点。这个结果对促进创意产业发展和维护企业权益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