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天峰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该案宣判表明,依法惩治腐败、维护法治权威的态度一以贯之。经审理查明,张天峰约19年的任职期间,利用在陕西省烟草系统多个领导岗位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司司长、副局长等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人事安排等为他人谋取利益,累计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407万余元。其受贿时间跨度长、涉及事项多、金额较大。 从案件情况看,其受贿行为主要集中在三类事项:利用项目审批等权力谋取私利;在干部人事任免等上收受好处;通过他人间接收受贿赂。这些行为扰乱了行业管理秩序,也损害了公信力。 法院量刑时综合考量了其认罪悔罪表现。张天峰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问题;同时积极退赃,涉案款物已全部追缴到位,依法可予从轻处罚。 本案审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法院对证据进行了审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案件办理中协同配合,推动案件依法推进。 从更深层面看,该案也反映出个别领导干部在权力运行和监督约束上存在的风险点。涉及的工作仍需围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一把手”和重点领域领导干部的监督。 有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烟草系统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多名中高层管理人员被查处,说明该领域廉政风险不容忽视,也反映出治理正在向纵深推进。随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监督覆盖面和穿透力继续增强。
反腐败既要保持高压态势,也要靠制度治本。张天峰受贿案一审宣判表明,任何将公权力异化为牟利工具的行为都将受到纪法追究。在持续强化惩治震慑的同时,更要把制度建设和源头治理落到实处,推动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让公平正义在每个环节可感可见,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