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司法部公布了一个典型案例,江西省某个县城管理局在规范共享电单车服务的时候搞了小动作,这事儿引起了大家对政府行为规范还有营商环境的关注。这个案子里有好多值得注意的地方。2025年4月,县城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发现,城市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共享电单车引入的通告存在问题。监督部门审查后发现,通告里虽然说搞备案登记准入制,但实际上给企业加上了经营期限和投放数量的限制。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通过备案变相设了行政许可,把法定权限都给逾越了。 这个行为违反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还有《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等法规政策的核心精神,就是不准随便设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市场准入条件。这种做法人为制造了稀缺性,限制了潜在企业进入本地服务领域,扭曲了市场资源配置。它不仅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阻碍了公平竞争格局的形成,还跟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背道而驰。 城市管理局还在设置准入壁垒的同时乱收费,向企业收取管理费。这笔额外费用增加了企业成本,损害了企业利益。面对这些问题,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发了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城市管理局立马废除了通告中的限制条款和收费行为,退还了给9家企业的41.4万元费用。 这次整改不光是纠错,还让管理理念和制度有了转变。城市管理局从之前靠“红头文件”直接干预转变为现在的新型监管机制。这种转变把监管重点从事前设限转移到了事中事后监管,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江西这个县的案例虽然只是一个县城的事情,但是它反映出的问题和解决方式有很大借鉴意义。这表明要破除经济循环中的堵点和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离不开行政执法监督。这次处理给大家释放了明确信号:滥用行政权力设置壁垒、增加不合理负担都将被纠正。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是维护公平竞争、激发创新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保障。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扫除市场壁垒,全国统一大市场才能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