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两类“隐秘骗局”披上技术与专业外衣,指向公众高频场景 今年3·15晚会披露的案例中,有两种套路尤为值得警惕:其一,利用技术手段“污染”信息生态,通过集中投放软文、伪造测评、堆砌口碑等方式影响智能系统的内容呈现,让消费者搜索、问答、推荐等环节接触到被操纵的“答案”,从而产生错误判断并下单购买;其二,以“荐股盈利分成”“机构调研”“稳赚不赔”“亏损可赔”等话术包装投资服务,诱导投资者跟单交易并收取费用或分成,部分行为已特点是明显的非法证券活动特征;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信息不对称,形成“低成本、高迷惑性”的灰黑链条 分析其成因,一上,线上营销竞争激烈,部分商家追求短期转化,倾向于用“看似客观”的信息替代明示广告,以降低用户警觉并规避平台规则;另一方面,公众购物决策与投资决策中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尤其在“技术推荐”“专业判断”的包装下,更容易将其等同于可信依据。 同时,对应的链条显示出分工化、工具化特征:内容生产、传播投放、引流转化、售后规避等环节相互嵌套,隐蔽性强、取证难度较大。部分非法荐股团伙还通过社群运营、直播间话术、外部平台开户引导等方式,制造“成功案例”与“从众氛围”,诱导投资者频繁交易,进而从服务费、分成、返佣等环节获利。 影响——损害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扰乱市场秩序并放大金融风险 第一类“信息操纵”直接冲击公平竞争环境。若商家通过虚构测评、伪造口碑影响推荐结果,本质上是在以不真实信息抢占市场机会,挤压守法经营者空间,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对消费者而言,所谓“中立建议”被植入商业意图,容易导致购买到质量不符、宣传不实的产品,后续维权成本上升。 第二类“荐股分成”对金融安全与社会预期的扰动更为突出。无资质机构或个人以投资咨询名义收费荐股,可能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服务;若以虚构背景、夸大收益、承诺保本等方式诱导交易,相关行为还可能触碰诈骗、非法经营等法律风险边界。一旦投资者在高频交易、跟单操作中出现亏损,损失往往扩大,且因资金流转、协议设计复杂,追偿难度增加。 对策——公众、平台、监管多向发力,形成“证据链+责任链+治理链” 从依法治理角度看,上述两类行为可能分别涉及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证券监管等多个领域。针对不同场景,可从以下上着手: 一是消费者与投资者提高证据意识。涉及购物决策的,应及时保存推荐内容截图、商品页面信息、宣传承诺、订单与支付记录、沟通记录等;涉及投资咨询的,应保存聊天记录、社群公告、荐股截图、转账凭证、合同或分成约定、交易流水与账户变动记录等,确保证据可追溯、可核验。 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提高处置效率。消费者可向平台举报相关虚假信息,向市场监管部门及12315反映涉嫌虚假宣传、隐蔽广告等问题;投资者发现“收费荐股”“分成荐股”等线索,应向证监部门及其热线渠道反映涉嫌非法证券活动,情节严重、涉及资金损失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推动刑事侦查与行政监管形成合力。 三是平台企业压实主体责任。信息服务与交易平台应完善内容审核与标识机制,强化对营销内容“伪装成客观建议”的识别,推动广告与自然内容边界清晰;对投资类内容与社群引流要加强准入审核、风险提示与账号治理,建立异常行为识别模型,及时阻断“批量发布—引流—私域收割”的链条。 四是依法用好民事救济手段。若查明存在欺诈或虚假宣传情形,消费者可依法主张退货、赔偿等权利;投资领域中,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协议,依法主张无效并追索资金返还与损失赔偿,为受害者提供更可行的救济路径。 前景——以“技术治理+法治约束+公众教育”应对新型风险 随着内容生产与传播方式演进,营销误导和非法荐股呈现跨平台、跨链条、快迭代。下一步治理关键在于:强化法治供给与执法协同,提升对新型隐蔽行为的识别能力;推动平台优化规则与算法治理,建立更透明的广告标识、来源追踪与黑产处置机制;同时加强投资者教育与消费者教育,形成“不轻信承诺、不盲从推荐、不脱离证据”的理性决策习惯。多方协同之下,才能减少“披着技术外衣、打着专业旗号”的侵害空间。
无论是操控信息还是伪装专业,这些骗局的本质都是利用信任与信息差牟利。维护公平交易和金融安全,既需要监管和平台持续完善规则,更需要消费者和投资者增强证据意识与风险意识,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