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布2026年河湖治理方案 28项重点任务护航北疆生态安全

问题——水安全水生态面临多重约束。内蒙古位于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一些地区用水偏紧、农业灌溉耗水量大;极端天气增多使旱涝风险叠加。另外,河湖岸线开发利用与管护力量不匹配,个别河段“四乱”问题存反弹风险;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地区差异仍较明显,农村牧区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水治理压力较大。乌梁素海、岱海等重点湖泊对来水和补水依赖度高,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仍需提升。 原因——发展需求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矛盾凸显。随着新型城镇化推进和产业结构升级,工业、城镇生活、生态补水等用水需求持续增长,但全区可利用水资源总量有限,部分河湖生态基流不足;历史形成的岸线利用方式与当前防洪安全、生态修复要求不够匹配。农村牧区居住分散,管网建设和运维成本高,污水“收、治、管”链条仍有短板。此外,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治理任务复杂,需要用更制度化、清单化的方式压实责任、提升效率。 影响——治水成效关乎高质量发展与民生福祉。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直接影响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布局优化;河湖水质与生态状况关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也关系城乡饮水安全、亲水环境和宜居品质;防洪排涝能力与行洪通道畅通度决定极端天气下的风险底线。重点湖泊水面稳定、河流连通和湿地生态维系,关系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气候调节和沙尘源治理等综合效益。 对策——以“目标量化+责任闭环”推进系统治理。总河湖长令明确,2026年将从7个上推进28项举措,强调制度完善与工程治理同步、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并行。一是以节水控水为牵引,科学制定“十五五”期间全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00万亩以上,推动各行业全年新增节水能力2.7亿立方米,推动用水方式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挖潜”。二是以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带动治理提质,研究制定自治区级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包头市昆都仑河等5条幸福河湖建设,完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持的孝庄河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三是以岸线与空间管控守住行洪安全底线,加快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行动;巩固“清槽行动”成效,常态长效落实禁种管控要求,稳妥有序退出影响行洪安全的不稳定耕地,打通河道行洪“梗阻点”。四是以污染治理守住水质底线,持续开展沿岸排污口排查整治,推动重点河湖基本完成整治,确保黄河干流水质保持Ⅱ类、黄河支流国考断面水质稳定消劣,全区优良水体比例达到国家目标要求;同步推进城乡污水治理,完成35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6%,城市和旗县(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五是以重点湖泊与流域综合治理提升生态韧性,持续抓好“一湖两海”等重点湖泊治理保护,科学编制“十五五”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实施方案);力争向乌梁素海补水3亿立方米以上,保持岱海湖面面积稳定在合理区间,继续实现西辽河干流全线水流贯通,确保东居延海不干涸。六是以水土保持夯实生态基础,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750平方公里、治理侵蚀沟300条,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520平方公里,减少入河入湖泥沙与面源污染负荷。七是以执法监管强化刚性约束,完善“发现问题—交办整改—跟踪问效—责任追究”的闭环机制,提升治理的严肃性和长效性。 前景——从“治标”迈向“治本”,为美丽内蒙古建设蓄势赋能。随着“十五五”控水目标和工程项目提前谋划,内蒙古治水将更强调系统集成与协同联动,在节水、治污、修复、管控之间形成同向发力的合力。预计随着幸福河湖示范带动、重点湖泊补水与保护同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持续加力,以及河湖空间管控更趋严格,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有望持续改善,防洪安全保障能力和水资源支撑能力将深入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拓展更稳定的生态空间。

内蒙古发布的2026年河湖长制工作部署,反映了自治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通过协调“四水”治理,自治区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既是对自然生态的保护,也是对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回应。随着河湖管理工作持续深化,将为美丽内蒙古建设夯实生态基础,并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水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