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国资委按规定集中披露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情况,覆盖87家中央企业,并明确央企负责人薪酬总收入由年度薪酬与任期激励收入构成。任期激励收入以任期为周期考核兑现,原则上每三年发放一次。本次披露中,少数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差异较大,引发公众关注。 从“问题”看,社会关切主要集中两点:一是不同央企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差异是否合理、依据是什么;二是任期激励如何与企业经营业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服务国家战略更紧密对应。薪酬既关系激励约束和治理导向,也关乎公平预期与公众监督,信息披露越清晰充分,越有利于形成理性讨论的基础。 从“原因”看,任期激励属于中长期激励安排,差异通常与企业功能定位、行业周期、经营规模、任期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评价结果等因素涉及的。能源、交通运输、航空等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国际市场价格、供需格局及政策调整影响较大,经营绩效更容易出现周期性和结构性差异。同时,中央企业承担的不仅是利润目标,还包括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进重大工程建设、服务民生等任务。将年度薪酬与任期激励相结合,目的在于兼顾短期经营结果与中长期价值创造,促使负责人更加重视战略执行、治理改进和持续经营能力提升。 从“影响”看,集中披露传递出三上信号。其一,薪酬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要求更落实,任期激励兑现机制更便于社会监督,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其二,公开透明有利于引导央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以业绩定激励、以责任定权重”的导向,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其三,公众关注度提高将推动企业绩效指标设定、过程管理、结果说明各上做得更细,提升薪酬分配的可理解性与可核验性,促进国资监管持续向“管资本、管运营”转变。 从“对策”看,提升任期激励的公信力和引导力,需要制度执行与信息披露同步推进。一方面,应完善分类考核体系,因企施策、因业施策:对战略保障和公共服务属性更强的企业,考核应更突出安全保障、质量效益、服务能力与风险控制;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则应价值创造、资本回报、科技创新、国际竞争力等维度强化约束。另一上,应坚持结果导向与过程约束并重,避免激励机制被短期行为牵引,投资决策、重大项目、债务风险、合规经营等上设置更明确的硬约束,将风险指标和合规指标纳入任期评价框架。同时,信息公开应更注重可读性与解释性,依法合规前提下,对考核口径、兑现条件、企业功能定位等作必要说明,便于社会形成稳定预期。 从“前景”看,随着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将更突出“激励与约束统一、效率与公平兼顾、当期与长期衔接”的取向。可以预期,任期激励将更紧密对接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结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引导负责人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工程建设、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等上形成更强动力。同时,监管部门与企业也将更重视以透明公开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可核验的数据和清晰规则增强政策可信度,推动形成与现代企业制度相匹配的薪酬治理体系。
完善并提高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的透明度,是推进国企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通过更科学的激励安排和更有效的监督约束,既能激发负责人的积极性与创新动力,也能更好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新时代背景下,继续深化央企薪酬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更科学、更规范的激励约束机制,将为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