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日前正式发布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和草原防火命令,标志着新一年度的森林草原防灾工作进入全面部署阶段。
根据命令,全省森林防火期统一划定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这一时间划分充分考虑了四川地理气候特点,针对春季风干物燥、易发火灾的季节特征制定。
防火区划定与分级管理是此次命令的重要内容。
各级地方政府被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高火险区,并向社会公布。
在高火险期内,当气象部门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立即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对于高火险区,政府可以实施封禁管理,除居民和防灭火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这一措施体现了预防为主、源头管控的防火理念。
野外火源管控是防火工作的核心环节。
命令明确规定,防火期内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按规定报县级政府审查批准,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专人管理和采取防火措施的前提下进行。
为强化管控力度,林业部门和重点国有林区管理机构可设立临时性防火检查站,对进入防火区的所有人员和车辆进行防火宣传和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
违反规定者将面临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是防火工作的重要基础。
命令要求各地各部门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对防火区内的重点地段、重点目标,以及穿越林区的公路、铁路、油气管道、电力和通信设施等,责任单位应开设防火隔离带,清除可燃物。
在7级以上强风等异常天气下,对35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要果断采取拉闸避险措施。
同时,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移风易俗、文明用火,增强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机制的完善是防火工作的关键保障。
命令规定,各地要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预警,发布预警后按规定启动对应等级应急响应。
各类扑火队伍要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演练,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地段靠前驻防、带装巡护。
防火期内,各级防灭火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高火险期实行联合值守。
一旦出现火情,要按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保护重要设施,在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科学有序开展扑救。
这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反映了四川省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高度重视。
四川地处长江上游,森林覆盖率高,生态地位重要。
同时,春季气候干燥、风力较大,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期。
通过发布防火命令,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可以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森林草原防火既是公共安全底线,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
把防火期“写在纸上”只是开始,更关键的是把责任落到人、把措施落到点、把隐患消在前。
唯有坚持依法防控、群防群治与科学处置并重,才能在守护绿水青山的同时,更好守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条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