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一酒业经营部卖的人参酒,被法院判了退一赔十,还得把赔的钱给消费者!

雅安有个商家在卖没有任何标签的人参酒,因为这事被法院判了退一赔十,还得把赔的钱给消费者!故事是这样的,2025年4月,有个叫白某龙的人在宝兴县的一个酒业经营部买了两瓶预包装人参酒,一共花了436块钱。结果他回家一看,瓶子上啥也没有写,连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都没有,这完全就是个“三无”产品嘛!白某龙觉得自己上当了,就去找商家商量赔钱的事,但对方死活不答应。没办法,他只能跑去宝兴法院打官司。 宝兴法院把这件事仔细查了一遍,发现国家法律规定卖食品必须要有生产许可证。而且包装上必须得写清楚食品的名字、生产批号、保质期,还有商家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可这个酒业经营部卖的人参酒全都没写这些东西,甚至连生产许可证都没有。法院最后裁定商家得把白某龙花的436元钱退给他,还要额外赔偿4360元的赔偿金。 法官说了,食品标签可不能小看它,这是保证大家吃得放心的底线。标签上的信息能让咱们知道东西是哪里来的,质量靠不靠谱。这次判决就是要告诉那些坏商家不能从违法的事上占便宜,也得逼着他们好好检查自己卖的东西到底合不合格。 大家以后买东西可得长个心眼儿!别光看牌子好不好喝或者味道好不好吃了。要是买到了这种“三无”的东西或者过期的东西,千万别忍着不吭声。该维权的时候就得维权!像这次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不少呢。(图片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