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温情化解十年探视权纠纷 柔性执行助力母子亲情重建

家庭纠纷能否妥善处置,直接关系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影响社会秩序与家庭稳定。金水法院近日办理的一起探视权执行案件,展现了司法守住法律底线的同时,如何兼顾亲情与儿童利益。案件的症结在于长期沟通缺失、信任破裂。赵某与陈某于2015年协议离婚,约定儿子由陈某抚养,赵某享有每周一次的探视权。但离婚后五年间,陈某一直拒绝配合,母子多次未能见面。无奈之下,赵某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赵某每周五晚接走儿子、周日晚送回,陈某应予协助。判决生效后,履行仍屡受阻碍,赵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矛盾背后,是双方各自的现实顾虑。赵某对孩子的思念与愧疚交织,希望通过探视弥补长期缺位的陪伴;陈某的担心也并非无端——他已重组家庭,现任妻子对孩子照顾周到,孩子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中成长良好。此外,孩子刚升入初中,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若突然与多年未见的生母接触,复杂的亲情关系可能带来心理压力,影响学习与成长。这也折射出家事纠纷的复杂性:争的不是单一权利,更是如何在亲情与儿童福祉之间找到平衡。 承办法官任宇龙认为,探视权案件不同于一般财产执行。若简单采取强制措施,形式上虽可实现权利,却可能更激化对立,甚至给孩子带来二次伤害。基于此判断,他没有采取“一推了之”的做法,而是选择柔性执行:多次约谈当事人,听取各自诉求与顾虑,从法律与情理两上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始终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核心。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为减少母子多年未见带来的陌生与紧张,任宇龙将首次见面地点选在人员较多的快餐店。这样的安排既缓解了陈某担心孩子被强行带走的顾虑,也让重逢发生在更自然、放松的环境中。首次见面进展顺利,孩子逐渐放下防备,与母亲聊起学校见闻。随后,任宇龙建议赵某先通过视频通话等方式循序渐进增加联系,在不打扰孩子生活节奏的前提下,逐步修复亲子关系。 如今半年多过去,赵某与儿子的互动逐渐增多,探视也从“难以实现”转为双方都能接受的常态。该案表明,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更合适的解决路径,往往更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兼顾。判决厘清权利义务边界,而有效执行,才能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当事人心里。

家事纠纷难在“情”,落点仍须回到“法”,而最需要被妥善保护的是未成年人。探视权的实现不应成为成年人对立的工具,而应服务于孩子成长所需的稳定陪伴与清晰边界。以柔性执行促成可持续履行,既体现法律的刚性,也体现司法对未成年人的审慎与关照。让每一次执行更接近“解开结、护好人”,才能把家庭此社会基本单元的稳定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