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中国债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两项政策公告,决定延续实施针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税收优惠措施。
这一举措标志着中国在推动金融市场国际化方面的政策导向更加明确,力度进一步加强。
从政策内容看,新的税收优惠安排分为两个层面。
一方面,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这项政策覆盖范围广泛,涵盖了境外机构在中国债券市场获取的各类债券利息所得。
同时,政策明确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体现了政策设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另一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同时延续实施对境外机构投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的增值税政策。
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中国在境外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这一政策的实施期限相对更长,充分表明政府对支持国债和地方债国际发行的持续承诺。
从背景来看,中国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已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随着债券通、互联互通等机制的完善,以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国际投资者参与到中国债券市场中。
截至目前,中国债券市场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国际投资者持有比例持续上升。
在这一背景下,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延续实施,进一步降低国际投资者的投资成本,是提升市场吸引力的重要举措。
该政策的延续实施具有多重意义。
首先,它降低了境外投资者的投资成本,使其在中国债券市场获得的收益更具竞争力,有利于吸引更多国际资本参与。
其次,这一政策稳定了投资者预期,延长了政策实施期限至2027年底,为国际投资者提供了更明确的政策确定性,便于其制定长期投资计划。
第三,差异化的政策设计——对不同类型债券、不同机构采取相应的税收安排,既鼓励国际投资者参与,又防止了政策被滥用,体现了政策的精准性。
从更深层的战略意义看,这一政策延续体现了中国坚定推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决心。
在当前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中国通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金融政策,向国际社会发出了开放、包容的明确信号。
这有利于巩固中国作为全球重要金融中心的地位,推动人民币国际使用范围的扩大,促进国际资本的流入。
同时,这一政策也是推动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国际化的重要支撑。
通过对国债和地方债的特殊支持,政府明确了这两类债券作为重点对象的地位,有利于进一步拓展这些债券的国际投资者基础,为中国政府和地方融资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渠道。
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往往是跨境投资最看重的“制度信号”。
此次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债券税收优惠,体现了我国坚定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取向。
面向未来,只有在坚持开放与安全并重、效率与规范并举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制度供给质量,才能更好把国际资本“引进来”、把市场韧性“强起来”,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充足、更稳定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