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确1062家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对口管理部门 以制度衔接推动“脱钩不脱管”落地见效

改革进入深水区,如何让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成为社会组织治理领域的重要课题。

广东省此次出台的政策文件,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制度性解决方案。

根据广东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民政厅联合印发的通知,全省1062家脱钩和直接登记的省级行业协会商会,将分别对应56个主要行业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这一举措的核心要义在于实现"四个不脱"——脱钩不脱管、脱钩不脱联系、脱钩不脱服务、脱钩不脱扶持,从根本上厘清政府与行业组织的新型关系。

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规模和质量位居全国前列。

数据显示,这些组织在资产规模、经营收入、业务活动等关键指标上均处于领先地位,已成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从优化产业布局到改善营商环境,从促进经济转型到服务企业成长,行业协会商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桥梁作用。

然而,脱钩改革后如何保持组织活力、提升服务能力、加强规范管理,成为摆在管理部门面前的现实考题。

一方面,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与原主管部门脱钩后,出现了业务指导缺位、行业监管弱化的现象;另一方面,直接登记的新型社会组织也需要明确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以便更好地融入行业发展体系。

此次政策创新的关键,在于构建了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协同机制。

根据通知要求,主要行业管理部门需要主动作为,密切与对应行业协会商会的工作联系,既要掌握组织运行动态,又要开展专业化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引导其在服务国家战略、促进社会发展、满足企业需求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与此同时,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也被赋予了明确责任。

通知强调,这些组织要主动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自觉接受监督指导,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专业服务水平,确保各项活动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规范开展。

从更宏观的层面看,这一制度设计体现了广东在推进社会组织改革方面的系统思维。

省委社会工作部立足新时代职能定位,从强化理论引领、优化组织架构、建设专业队伍等多个维度发力,将党的建设深度融入行业协会商会的日常运营和长远发展,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范有序、作用明显的发展格局。

这种政府引导与市场自治相结合的治理模式,既保证了行业协会商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又通过制度化安排强化了必要的监督管理,有利于汇聚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等多方力量,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展望未来,广东省委社会工作部已明确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激发组织内生动力,推动转型发展迈上新台阶。

可以预见,随着这一制度框架的落地实施,广东行业协会商会将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广东实践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广东此次行业协会商会管理改革,既是对中央关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要求的贯彻落实,也是对新形势下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探索。

其创新建立的"脱钩不脱管"模式,不仅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制度经验,更深刻启示:有效的行业治理需要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的协同发力,唯有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才能真正激活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澎湃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