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专项监督护航非遗传承 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活文化创新动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然而,当代社会发展中,非遗保护遇到新的挑战。一上,传统工艺和文化形式容易被不当复制和商业化利用,传承人的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护;另一方面,非遗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纠纷频发,制约了非遗文化的创新转化。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非遗的可持续传承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此,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纳入重点工作范畴,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行动。该举措表明了检察机关文化强国建设中的主动担当,也反映了国家对非遗保护工作的关注。 在具体工作中,陕西检察机关采取了系统化、多层次的行动。据统计,2025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走访非遗代表性传承人420人,深入了解传承人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召开非遗主题研讨会、座谈会65场,邀请文化部门、企业、传承人等各方参与,形成保护合力;开展检察官进企业、进社区宣讲授课28场,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非遗保护意识;办理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案件29件,通过个案办理维护合法权益。 这些工作的开展,既是对非遗传承人权益的直接保护,也是对非遗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力支撑。通过检察监督,一批侵犯非遗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得到制止,传承人的创新积极性得到保护,对应的企业的合法经营权益得到维护。同时,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形成的规范,为建立更加完善的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供了有益借鉴。 ,陕西检察机关在保护工作中坚持融合发展理念,既注重传统文化的原汁原味保护,也支持非遗的创新转化和产业化发展。这种平衡的做法有助于实现非遗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让传统文化在当代社会中焕发新的生命力。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检察机关参与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是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而非遗保护正是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途径。通过法治手段保护非遗,既维护了文化遗产本身,也维护了中华文明的尊严和价值。

非遗之"非",在于其独特的文化基因;保护之"要",在于让传统活在当下。以法治护航非遗传承,既是对历史的致敬,也是对未来的承诺。唯有统筹权利保护、市场规范与创新发展,才能让传统技艺焕发新生机,为文化强国建设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