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披上“周转”外衣也可能触刑责:司法提示特定情形或可认定为诈骗

民间借贷作为传统融资方式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仍广泛存在,但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借贷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逐渐增多。江城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典型案例中,债务人张某在负债累累且无稳定收入的情况下,虚构工程项目并承诺高额利息,骗取受害人王某230余万元用于赌博。经两级法院审理,张某的行为被认定为诈骗罪,维持11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民间借贷本是常见的资金周转方式,但必须建立在诚信基础上;当借贷变成诈骗工具时,法律必将严惩;而缺乏必要的风险防范,也可能让善意付出代价。保持诚信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既是对个人财产的保护,也是对社会信用体系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