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明确规制劳动"碰瓷"行为,以司法力量守护劳动关系公平正义,推动构建诚信有序用工市场新格局

问题——劳动权益保护与用工秩序维护需同步发力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之一,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公平直接关系千家万户。

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以不合理绩效考核、变相降薪、随意辞退等方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劳动者维权成本上升、就业安全感下降。

同时,也出现个别劳动者以维权之名实施恶意索赔,通过“泡病假”、消极怠工、故意不签书面劳动合同、频繁跳槽后索要经济补偿等方式牟利,扰乱用工秩序。

如何既让正当维权有支撑,又让恶意行为无空间,成为劳动领域法治治理的重要课题。

原因——新就业形态变化叠加利益博弈,规则边界需进一步明晰 一方面,劳动用工形态加速多元化,平台用工、外包派遣、灵活就业等情形增多,部分企业通过复杂用工安排转嫁责任,劳动者在工时、报酬、社保等方面面临权利实现障碍。

另一方面,法律制度在落地过程中仍存在信息不对称与执行差异,少数人利用规则漏洞,采取“先制造争议、再索要高额补偿”的方式获取不当利益。

双重因素叠加,使得劳动争议呈现“既有弱势权益受侵害,也有权利被滥用”的两面性,迫切需要司法在个案裁判中统一尺度、稳定预期。

影响——既关乎民生获得感,也关乎企业经营预期与营商环境 对劳动者而言,司法对不合理考核辞退等行为依法规制,有助于把“依法用工”落到实处,增强劳动者对稳定就业与公平待遇的信心。

对企业而言,若恶意索赔得不到有效遏制,守法经营者将承担不必要的合规与诉讼成本,正常管理秩序被牵制,进而影响投资决策与就业扩张。

更重要的是,劳动领域的诚信水平与规则可预期性,直接影响劳动力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和社会治理成本。

以司法裁判明确边界,有利于形成“权利受保护、责任必承担”的制度环境,推动劳动关系在法治轨道上良性运行。

对策——以“双向规制”实现衡平:严保护正当权益,严否定恶意牟利 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的两个“规制”,体现出以法治手段实现利益衡平的治理思路:其一,依法规制不合理考核辞退员工行为,突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坚决保护,释放“侵权必纠”的鲜明信号;其二,依法支持用人单位解除虚构病情、消极怠工等员工劳动合同,明确对故意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不支持两倍工资请求,并规制频繁“闪辞”以经济补偿牟利的劳动“碰瓷”,强调权利行使必须遵循诚信原则与劳动合同义务。

从司法实践看,裁判的规则引领作用正在加强。

对于“泡病假”等典型情形,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对明显违背诚信、逃避劳动义务并提出不当索赔的行为依法作出否定性评价,既维护企业依法管理权,也警示“以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难以得逞。

与此同时,面对平台用工等新情况,司法通过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强化规则供给,推动企业不以“连环外包”等方式规避责任,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前景——以规则稳定预期,推动劳动关系形成“各尽其责”的良性循环 可以预期,随着报告所强调的“双向规制”进一步落地,劳动争议治理将更注重“保护与约束并重、权利与义务对等”。

对用人单位而言,应在完善制度与强化合规上下功夫,优化考核机制与解除程序,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减少争议源头;对劳动者而言,应依法理性维权,按约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把权益维护建立在事实与法律基础之上。

相关部门在治理欠薪、规范用工、加强普法等方面持续发力,与司法裁判形成合力,将有助于把劳动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法治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

最高法工作报告中"两个规制"的提出,既彰显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坚定立场,也体现了维护市场秩序的司法担当。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只有通过法治方式明晰权责边界,才能实现劳资双方的良性互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这不仅是司法智慧的体现,更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