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关系到千家万户,是基本民生服务的重要支撑。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规出台,民营企业进入公用事业领域有了更清晰的法律依据。但政策落地过程中,仍有不少现实障碍需要尽快打通。费功全委员在调研中指出,民营企业参与公用事业主要面临三上瓶颈:一是准入门槛仍偏高,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环节存在隐性壁垒,影响民营企业公平参与;二是存量项目盘活渠道不畅,股权转让、经营权转让等缺少明确的操作指引,民营企业难以通过多种方式进入;三是融资匹配度不足,现有金融产品与公用事业项目特点衔接不够,导致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偏高、渠道偏窄。这些问题不仅压缩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也影响公用事业的效率提升和长期稳定运行。
公用事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把公平竞争的规则落到实处,把政府履约的信用基础夯牢,把更适配长期现金流特征的金融供给做强;这样才能让公共服务更稳定、更高效、更可持续,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民生支撑与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