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也是安全事故易发期。
泰和县公安局近期在辖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两起性质恶劣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在苏溪镇某便民商店仓库内,民警查获无序堆放的烟花爆竹585件,现场既无消防设施,也未采取基本防护措施。
经查,店主刘某某明知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仍为牟利囤积货物。
无独有偶,万合镇樟塘村一家商铺内更查获1171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这些物品不仅数量惊人,且杂乱堆放在狭小空间,一旦因温度变化、电路短路或碰撞引发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件。
涉案人员孙某某同样未取得任何经营资质,其行为已严重威胁周边群众安全。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我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其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均需严格审批。
此次查获的两起案件暴露出个别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的问题。
基层商铺空间狭小、电路老化等客观条件,更放大了非法储存的风险。
公安机关依法对两名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所有涉案物品由专业机构安全处置。
泰和县消防部门表示,将联合市场监管单位加强源头管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杂货店等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春节临近,部分商家受利益驱动可能铤而走险,需建立"网格化监管+群众举报"的双重防控机制。
从长远看,除强化执法力度外,还需通过社区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
应急管理部门数据显示,近五年全国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中,34%与非法储存有关。
专家建议推广电子鞭炮等替代产品,从需求端减少安全隐患。
烟花爆竹承载着节日氛围,但任何热闹都不能以安全为代价。
对非法储存等行为依法严惩,既是对法律红线的维护,也是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
唯有让守规经营成为习惯、让隐患排查成为常态、让全民参与成为共识,才能守住节庆安全底线,让年味更安心、更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