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重大跨境电诈案件。以余某波为首的犯罪集团在境外搭建"创利丰金业"虚假平台——通过社交软件冒充投资专家——以"高收益黄金交易"为名义进行诈骗,共造成1789名受害人损失2.8亿元;山东两级法院审理认定该团伙构成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主犯余某波被判处无期徒刑。
该案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它提醒全社会,互联网时代保护财产安全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对群众而言,要认识到陌生荐股、理财导师等往往是精心设计的诈骗套路——不能被高息承诺所迷惑——投资理财必须通过正规渠道。对监管部门而言,需要加强对非法投资平台的监测打击,同时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对互联网平台而言,应强化用户保护机制,及时识别和清理诈骗账号。只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范体系,才能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