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公安局为了应对民用无人机数量增长带来的低空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制定了本地无人机管理措施。这次发布的通告,标志着威海无人机监管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这项工作对于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非常重要。 首先,通告强调了落实无人机实名登记这个基础性环节。所有在威海市范围内拥有民用无人机的人,无论个人、法人还是其他组织,都必须履行实名登记义务。他们需要通过指定的平台如实、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把这个规定落实下来,能建立可追溯的责任主体关联,为后续监管提供数据支持。 接着,通告明确划分了空域类型。把空域划分为管制空域和适飞空域两类。管制空域包括真高120米以上的空域,还有机场、军事禁区等敏感区域周边缓冲地带。在这些区域飞行必须提前得到批准。而适飞空域指的是管制空域之外的地方。在适飞区域,微型无人机在真高50米以下飞行,轻型及小型无人机在真高120米以下飞行都不用提交申请。 对于在管制空域飞行的活动,通告规定了申请流程和操作指引。组织飞行的单位或个人需要提前一天提交申请,并且通过平台完成实名认证、人脸识别核验和信息登记等步骤。 为了确保规定得到遵守,通告明确了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对于未进行实名登记就飞行的行为,可以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的行为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果情节较重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 这次发布的通告是国家无人机管理顶层设计在地方层面的具体落实。它通过构建全链条管理闭环,既划定了法律与安全红线,也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预期和安全保障。这个措施有望在威海形成守法飞行的良好社会氛围。让科技之翼在法治与安全轨道上翱翔,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