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听说有个叫杨女士的人,她在乘坐动车时因个人原因错过了C8675次列车,结果改签也没成功,就把铁路部门告上了法庭。这个案子现在还在审理中呢。 杨女士当时是通过12306平台购买了一张从柳州站到南宁东站的C8675次列车票。她在检票进站后,突然想起忘记了一些东西,就临时下车去找。没想到这一耽搁,她就错过了这个车次。为了不耽误接下来的行程,她又重新买了张票,打算把之前买的那张给退了或者改签一下留着下次用。 但由于她想改签的车次还没开售,在当天晚上24点前也没完成改签操作,第二天再去尝试时发现已经无法办理了。杨女士觉得这是铁路12306平台存在技术误导,所以就把中铁南宁局集团告到了柳州铁路运输法院,要求退钱。 经过法院审理发现,12306平台上提交订单的页面很清楚地写着“同意《国铁集团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服务条款》”,右上角还有个“退改说明”的链接供购票人查看具体规则。法院认为杨女士通过12306平台完成订单支付后,和中铁南宁局集团之间建立了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的规定,旅客自己的原因导致没按时乘车又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改签的话,后果就得自己承担。 这个案子里中铁南宁局集团在购票流程中已经提示清楚了相关规定和规则了,杨女士提交订单也就意味着同意这些规则。她因为自己的原因没赶上C8675次列车,又没在当天24点前改签成功导致车票失效。法院觉得中铁南宁局集团在履行合同中没有违约行为,杨女士要求退钱没有法律依据。 最终判决结果是驳回了杨女士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也没有再提起上诉。这个案子还是挺有教育意义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