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女职工遭跨市强制调岗被辞退 法院判决企业违法赔偿8.46万元

一、事件经过:怀孕后遭遇调岗辞退 2014年,张女士入职广西贺州市某咨询公司担任文员,工作地点明确约定为贺州市。2024年9月,张女士告知公司自己怀孕的消息后,公司态度明显转变。公司以"业绩考核不合格"为由,未与张女士协商的情况下,单上决定将她调往数百公里外的其他城市工作,仅承诺提供住宿补贴和往返车票报销。 张女士多次提出异议并要求补发欠薪,均未获回应。她选择继续在原岗位出勤,但公司却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张女士申请劳动仲裁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欠薪。 二、法院判决:调岗不合理,辞退违法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关键在于调岗是否合法以及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旷工。法院指出,用人单位调整岗位必须合法合理,不得损害劳动者权益。本案中,公司在张女士怀孕期间要求其跨市工作,既未协商也未考虑孕期特殊情况,调岗理由缺乏依据。 法院认定张女士在原岗位出勤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行为,不构成旷工。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违法,判决支付赔偿金及欠薪共计8.46万元。 三、深层原因:孕期歧视问题待解 类似案件并不少见。一些企业通过绩效考核、调岗等手段变相侵害孕期女职工权益。法律明确规定,孕期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工作地点变更需协商一致。本案中企业的多个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 现实中,部分企业将孕期员工视为负担,反映出劳动法律意识淡薄和合规机制缺失的问题。 四、未来展望:司法保护力度加强 此次判决具有示范意义,明确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边界。当前,相应机构正加强对女职工权益的保护,通过劳动监察、司法审判和社会监督构建保障网络。同时,需要推动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切实保护特殊群体权益。

稳定劳动关系需要企业依法管理,也离不开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对孕期职工的保护不是负担,而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只有明确边界、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才能实现劳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