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真穿越回古代,第一件事不是想伦理,而是得算银子账。纳妾这事说白了,先得把人当商品

话说你要是真穿越回古代,第一件事不是想伦理,而是得算银子账。纳妾这事说白了,先得把人当商品买了,这才是正经家产。先给你翻翻各朝代的纳妾价目表,看完再看要不要享受齐人之福。 西晋那会儿《户令》把纳妾弄成了“官方指标”。王公那是8个配额,郡公侯6个,一品二品4个,三品四品3个,五品六品2个,七品八品就只能有1个。位高权重的妻妾成群那是合法的,平头老百姓连一个指标都没有。 到了唐朝就有不同规矩,《唐六典》把纳妾变成了“年龄+家产”双重门槛。亲王可以娶12个妾,郡王或者一品官是10个,往下二品8个……五品官3个。老百姓得等到40岁还没儿子才能纳一个。贵族随便就能娶,平民得守身如玉熬到退休。 明朝这边呢,《万历会典》又有新说法。亲王最多只能有10个妾的名额。郡王要是25岁还没儿子可以多娶2个,30岁还没儿子再多2个,最多加到4个。老百姓得等到40岁还没儿子才有指标。官方压缩数量其实没用,私下买卖更猖獗,有钱能使鬼推磨成了潜规则。 宋代经济最红火,“买妾”就成了高消费项目。普通姿色的姑娘100贯起步,折合成人民币大概4650元;要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那种大美女能卖到140贯,也就是65000元左右(洪迈《夷坚志》里有记载),相当于在北上广深付一套小三房的首付。 到了明代经济降温了,青楼里培训出来的姑娘价格也跟着跌了一半,只要60两银子就能抱回家了。那时候一两折合3万元人民币。贫苦人家为了钱把女儿卖给富贵人家才收10两银子,纳妾成本一下子就被腰斩了。 清代晚期物价又涨起来了。官员李慈铭同治五年花了400两银子买了个歌姬(一两约320元)。光绪初年趁旱灾人口便宜又借钱买了两个妾,其中一个才花了180两。按照这算下来清代晚期纳妾大概得5万元起步了。 最后给大家敲个警钟:“买回家就能躺平”?做梦呢!小妾进门后一般不出门工作,吃穿用度、嫁妆、伺候公婆、生儿育女全都得你一个人扛着。你要是失业或者家道中落了,“齐人之福”立马就变成“齐人之祸”。 所以看完这个账本再决定要不要穿越吧——存款不够再宽松的指标也是镜花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