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出台新规 继续规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已成为现实课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迈出重要一步。 从问题导向看,这个举措应运而生。自2018年以来,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和溯源管理规定,在建立回收利用体系、加强信息追溯等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动力电池退役规模不断扩大——现有管理框架面临新的挑战。党中央、国务院关注这一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今年2月印发《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加快制定涉及的法规规章,用法治化手段规范回收利用。新发布的《办法》正是对这一要求的具体落实。 在制定过程中,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梳理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聚焦行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多次书面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企业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过认真研究和充分吸纳各方建议,形成了最终的管理办法。 《办法》的核心内容涵盖四个上。首先是加强动力电池信息溯源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推进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动力电池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或进口的动力电池进行编码并粘贴标识,相关企业应当及时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相关信息。这一举措有助于实现对动力电池从生产、使用到回收全过程的精准追踪。 其次是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管理。《办法》明确了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回收责任,规定建设回收服务网点应当符合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这确保了回收体系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有利于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回收网络。 第三是加强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从事综合利用活动的企业必须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并办理相应的项目核准、排污许可等手续。《办法》明确禁止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领域,确保综合利用活动的合规性和环保性。 第四是明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动力电池编码要求、不履行回收责任、未按要求移交废旧动力电池以及不履行信息报送义务等行为,设定罚款等行政处罚。这为《办法》的有效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这一管理办法至关重要。它通过建立全国溯源平台,实现了对动力电池流向的全程监管,有助于防止非法拆解和环境污染。通过明确企业责任,推动形成生产企业、回收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的完整产业链。通过规范综合利用活动,促进动力电池中有价金属的高效回收,支撑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动力电池的规模化退役已成为必然趋势。据预测,未来几年退役动力电池数量将大幅增加。《办法》的出台为这一挑战的应对提供了制度框架,有利于引导行业规范发展,推动形成绿色循环的产业生态。

动力电池"退役"是循环利用的新起点。落实回收责任、完善数据管理、规范综合利用,既是保障生态安全的必要举措,也是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随着制度优化,一个更加透明、安全、高效的动力电池循环体系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