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一社区干部违规摊派赞助费被查处 纪委监委: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必须严惩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社区干部违规摊派费用案件,再次敲响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警钟。

问题的发现源于群众举报。

浦口区纪委监委接到反映,称某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聂某某向辖区企业摊派费用,企业若不配合,办事可能受阻。

经过深入核查,纪检干部调取社区账目,发现确实存在3笔共计20万元的转账记录,转账方均为该社区辖区内的企业。

更令人警惕的是,社区工作人员在收款时特意提醒企业打款时不要备注"赞助费",而要改写成"安全标准化"等名目,试图掩盖真实用途。

这种"障眼法"做法充分暴露了违规行为的隐蔽性和主观故意性。

分析案件成因,聂某某坦言,临近春节,社区面临民生慰问、服务保障等多项硬性开支,账上可用资金不足,遂产生了通过向企业摊派费用来"凑钱"的念头。

这反映出部分基层干部在面对资金压力时,缺乏正确的问题解决思路,反而采取了违反纪律的"捷径"。

然而,这种看似"解燃眉之急"的做法,实际上触犯了党的纪律底线。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属于违反群众纪律的严重行为。

这类违规摊派行为的危害不容小觑。

一方面,它直接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加重了企业负担。

企业面临"不给钱怕办事被卡,给了钱又心里委屈"的两难局面,这种被动的、隐性的收费方式严重破坏了营商环境。

另一方面,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企业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不利于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在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这类行为更是与时代要求相悖。

对此,浦口区纪委监委采取了坚决的处理措施。

聂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责令全额退赔。

这一处理既体现了纪律的严肃性,也体现了对群众利益的保护。

纪检部门表示,对于这类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必须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形成有力的震慑。

从更深层次看,这起案件也提示我们,基层干部在面对资金困难时,应当通过正规渠道和合法途径寻求解决,而不能越过法律和纪律的红线。

党员干部应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深刻认识到廉洁从政不仅是个人修养问题,更是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人民群众信任的重大问题。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基层社区经费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资金使用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营商环境好不好,往往体现在细微处、落实在基层一线。

对企业“伸手要钱”的行为,无论打着何种名义,最终伤的是规则、损的是信任。

把纪律和法治的标尺立起来,把监督的探头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同时把基层经费保障与治理能力建设跟上去,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企业轻装上阵、安心经营,让群众在规范、透明、公正的治理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