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近日查处并起诉了一起诈骗犯罪的延伸案件。案件折射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产业链的新动向——犯罪团伙内部因利益分配出现分化与冲突。事件起于一项看似普通的资金代理安排。2025年5月,被告人吴某经狱友介绍,开始使用个人银行账户为诈骗团伙接收、提取赃款并赚取佣金。此类“资金掮客”电信诈骗链条中并不少见,反映出团伙通过分工来分散风险。然而,这段看似稳固的合作关系,很快因一个细节发生变化。 问题出现在一次取现交付环节。首笔4.98万元赃款到账后,吴某取现并交给上家时注意到对方没有当场清点现金。这个细节让吴某产生侥幸心理,进而动了贪念。随后,他与狱友小邹及同伙“坤仔”商量,决定用练功钞(供银行职员练习点钞的纸张)调包真钞。次日,5万余元赃款再次转入账户,三人开始实施:吴某在银行柜台取出4万元现金后,以去厕所为由将其中2万元真钞调换为练功钞。为避免被察觉,三人事先安排了离开路线,吴某还以“身份证遗落”为由设法摆脱上家跟随。事后,吴某向两名同伙分别支付报酬。 从法律认定看,该案涉及两项犯罪事实:其一,吴某与小邹明知系诈骗赃款仍帮助接收、转移,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其二,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实施调包取走现金,构成盗窃罪。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八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该案的查处与判决具有警示作用。一上,它揭示电信诈骗产业链内部并非“铁板一块”,参与人员常因利益发生内耗甚至相互侵害;另一方面也表明,司法机关在追查赃款流向时,能够同步发现并打击借机滋生的延伸犯罪。对抱有侥幸心理、企图在犯罪链条中“捞一把”的人员,法律同样追责不贷。
电信网络诈骗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赃款能够被快速转移并层层隐匿。本案中,参与者既充当“帮凶”又起贪念,最终双重违法、难逃法网,警示“取现转移不是小事,黑吃黑更非侥幸”。对诈骗资金链持续保持高压打击,同时通过制度完善与社会共治堵住漏洞,才能压缩犯罪空间,更好守住群众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