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湿地保护办法》2月1日起施行 推进滨海湿地精细化管护

威海市政府于1月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新近通过的《威海市湿地保护办法》对应的情况;该办法已于2025年12月19日经市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威海湿地保护工作进入了制度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湿地作为重要的生态系统,具有调节气候、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重功能。威海地处胶东半岛,拥有丰富的滨海湿地资源,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驿站,也是多种水生生物的栖息地。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湿地遇到占用、污染等多方面压力。制定专门的湿地保护办法,成为保护该宝贵资源的必然要求。

这部带着海风气息的湿地保护法规,不仅标志着威海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法治化新阶段,更折射出城市发展理念的深刻转变;当越来越多的城市在GDP与生态的天平上作出抉择,威海的实践启示我们:守护好候鸟迁徙的驿站,才能留住可持续发展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