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说这两起放烟花的事儿,真是让人心里难受得很。2月23日,湖南湘阴那边有个网友发帖,说她33岁的弟弟就在那天晚上放烟花时出了事,胸口被炸穿了,当场就没了。24号我打听了一下,说是事发的前一天,也就是22号夜里出的事,现在正在查这烟花到底是不是有质量问题,好多部门都在忙着处理呢。一个33岁的年轻人,正当年壮的时候就这么没了,真是太可惜了。 这东西看着好看,其实太危险。以前在咱们中国,放烟花是为了驱邪祈福,挺有节日味儿的。可现在城里人多楼高,这东西易燃易爆的特性跟现在的环境实在太矛盾了。每年因为这玩意儿着火伤人的事儿多得数不清。这就说明老规矩也得跟着时代变变样,安全这根弦绝对不能松。 好多人觉得偶尔放一次小心点就行了,但这玩意儿爆炸起来根本没法控制。就算你按说明书去弄,产品要是有毛病或者刮风太干也会出事。现实中自己放烟花把别人坑了或者自己坑了自己的事儿一抓一大把,根本就不是偶然碰上的倒霉蛋。 公共安全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事儿,这是大家一起遵守法律和规矩才能守住的地盘。好些城市早就开始禁放或限放了,就是为了降低那种系统性的风险。彻底不管不行吗?那时候大街上到处都是浓烟大火也不知道会成啥样子?真要到那地步,你敢说自己能躲得开吗? 前面说了个自己死了的事儿,再来说个把自己送进牢里的事儿: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人民法院判过一个失火罪的案子。当事人朱某燕吃完晚饭带着儿子去楼下放烟花,谁知道一点火就窜进了旁边一家服装厂的仓库里着了火。她赶紧跑去救火没扑灭又报了警,最后把人家仓库里的货和房子烧了个精光损失超过80万元。法院看她认罪态度好又赔了80多万还拿了谅解书就给了个两年有期徒刑缓期两年两个月的判决。 你看这个朱某燕态度挺好的也赔得爽快还损失了80万大钱到头来还是被判了刑留下了一辈子的污点教训那是相当深刻啊!谁能想到放个烟花能闹出这么大动静?这东西非放不可吗?不吃东西会饿死吗? 别拿放烟花跟吃饭开车比这根本不是一回事儿!吃饭开车是你必须要干的过日子的事。哪怕你自己不开车你也得坐车出去吧?拿开车当借口那纯粹就是不讲理瞎搅合! 这两件事已经把烟花有多危险说得明明白白了。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危险:第一易燃易爆里面有火药这么刺激一受点撞击摩擦高温或者明火立马就能炸连储存运输的时候都会出事;第二不可控一旦点着了它往哪儿炸、炸多大劲儿你都不知道把周围人都给吓坏了这是人力根本管不住的;第三破坏力强爆出来的气浪、火苗还有碎片杀伤力特别大能把人砸伤把房烧掉这种害人害己的事儿最后连牢都得坐进去; 所以管烟花绝对得从严千万别放松这是为了大家伙儿的安全环境和秩序综合考虑的结果没有任何借口可以随便找理由放松管制那都是没良心不负责任的行为人的生命健康才是第一位的什么“习俗”都得让路何况这东西本来就跟现代文明格格不入了早就该扫进垃圾堆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