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嵩明县创新“三资”管理模式 集体经济年收入突破亿元大关

近年来,云南省嵩明县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举措,通过制度创新、改革破局、服务升级等系统性工程,走出了一条因地制宜的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 制度护航筑牢发展根基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村级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撑。嵩明县针对基层三资管理中存的制度缺失、监管薄弱等突出问题,构建起全链条制度体系。县级层面先后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制度、村级权力规范运行手册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将全县所有涉农村组纳入统一的会计委托代理体系。2025年更完善村级公司和合作社的三资管理制度清单,实现账务由镇街道统一管理,从源头规范管理流程。 在具体操作层面,该县细化财务审批、结报账、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依托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信息平台和农村土地流转台账系统,建立起纵向贯通的数字化监管网络。2024年成功完成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试点建设,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实现村级财务线上公示,内外监督形成合力,财务管理透明度明显提高。 在制度执行上,嵩明县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四议两公开制度,构建事前商议、事中监管、事后公开的全流程管控模式。通过落实财务逐级审批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强化审计监督,确保账款相符。同时规范资产台账、评估、招投标等管理环节,定期开展清产核资,推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2025年还完善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清单,实现集体资源动态监管。为确保制度落地,县里组织开展全覆盖、多轮次培训指导,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和报账员进行一对一提醒谈话,严肃查处通报典型案例。 改革破局释放发展活力 面对农村集体资源闲置、经营主体单一、融资渠道不畅等发展瓶颈,嵩明县以改革为突破口,从盘活存量、优化服务、创新机制三个维度精准施策。 盘活闲置资源上,该县出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方案,构建起市级平台、县级中心、镇级服务站、村级服务点的四级流转交易体系,实行八统一规范化交易模式。通过点对点指导报件和全覆盖业务培训,成功完成全市首例农村产权挂牌流转交易,累计完成交易3宗,为村集体增收70万元。目前全县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864项,年租金达1.22亿元;集体农用地出租4.72万亩,年租金2.83亿元;集体建设用地出租337.73亩,年租金443.58万元。2025年盘活闲置资产21项,为村集体增收207.93万元。东村、普渡等社区还盘活20余栋农房发展乡村旅游,让沉睡的集体资源持续转化为增收效益。 强化服务保障上,嵩明县着力破解农业发展融资难题。2023年出台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和农业设施所有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累计为2375.72亩土地颁发产权证13本,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28笔共9508.1万元,2025年新增6笔1220万元,金融活水效应逐步显现。同时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县已培育61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1个农民专业示范合作社、114个示范家庭农场。持续打造高原特色农业品牌,嵩明生菜、嵩明香菜等11个产品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以产业集群发展带动村集体经济稳步增收。 数据显示成效显著 截至2025年底,嵩明县74个涉农行政村村级经营性收入均达10万元以上,73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50万元以上,7个龙头村总收入超过1000万元。这组数据背后,是该县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导向、结果导向的生动实践,也是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农村经济领域的具体体现。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既是推动乡村振兴的现实路径,也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基础工程。嵩明县的实践表明,只有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把改革的通道打通,把产业与金融的支点做实,才能让集体资源真正转化为可持续的共同收益,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