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懋华律师事务所给大家提供法律服务。大家都关心一个问题,就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后,医疗费用该由谁先垫付呢?如果对方不垫付,算违法吗?别担心,法律上没规定一定要谁先垫付,其实有一些合理的垫付方式呢。 给大家讲讲这个常见的情况:肇事方主动垫付部分或者全部医疗费是很常见的事情。这样做也不会惹麻烦,他们通常会保留好票据和转账记录,以后理赔的时候可以抵扣。要是肇事方没垫付,保险公司还有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呢!伤者要是急需抢救的话,你可以请求交警部门帮忙出个垫付通知书。这时候保险公司就会把钱直接给医院了,肇事方也不需要参与。 不过有的商业险就不太一样了,一般不会直接垫付医疗费的。要等治疗结束了才能凭票据理赔。不过大家也可以考虑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帮助垫付费用哦!救助基金针对的是肇事逃逸、没买交强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的情况。 要是肇事方和保险公司都不垫付怎么办?别着急!你或者家人可以先自己掏钱治病嘛。只要保留好所有票据,后续还能索赔回来的。 这里要强调一下啊!如果对方不垫付医疗费,大家千万不能采取非法手段维权哦!比如非法拘禁、殴打或者扣车等这些方式都是违法的!应该通过交警协调、保险公司帮忙、或者诉讼索赔等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最后还得说一下哦!所有垫付的费用最后都会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来分担呢!希望大家能依法依规处理交通事故带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