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有一位姓王的独生子在父亲去世后,面临着一笔单位发放的数万元“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补贴”。姑姑觉得这笔钱是对父亲的个人奖励,应该算遗产,母亲也有权分一杯羹。王先生和母亲却坚持认为,这是基于政策给家庭的补助,不该当普通遗产看待。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闹到了法庭。 类似的纠纷并不少见。独生子女补贴、高龄津贴、伤残补助、抚恤金、丧葬费、征地补偿款等多种形式的补贴补助,在领取人离世后都可能引发争议。核心在于搞清楚这些钱到底是什么性质。按照《民法典》规定,遗产得是自然人死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判断补贴补助是否属于遗产,要看它有没有变成被继承人生前的财产,还要看发放的目的和依据。 一般来说,可以把这些钱分成几类:有些是给近亲属的抚慰或帮助办丧事的,像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这类,属于抚慰性质,不算遗产;还有些是针对特定政策对象的补助,比如独生子女父母补贴、高龄津贴等。司法实践中认为这类钱一旦到了账户上,就成了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算是遗产;另外还有些是被继承人生前已经确定能拿到但还没领的钱,比如伤残补助金、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等。 金律师建议家属先别吵架,搞清楚钱是哪来的、政策是怎么说的。最好先去找社保局、单位工会或者街道社区问问清楚。如果谈不拢要打官司,就得提前把证据准备好,比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政策文件、银行流水这些。 作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金律师在遗产继承领域做了很多年案子。她指出,很多家庭矛盾就是因为搞不懂什么算遗产才闹起来的。2018年她还被评为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暨十佳业务骨干。 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部门主任——这是金律师的几个身份。她还曾经在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长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泥城镇妇联和奉贤妇联做过反家暴法宣传员。 她在长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泥城镇妇联和奉贤妇联做过反家暴法宣传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曾对她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作过重点批示采纳。 面对补贴补助款的继承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必须结合款项性质、政策条文和家庭情况来综合分析。理清了性质才能明确归属。如果你也有类似的困惑,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看法或者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