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内蒙古赤峰跟湖南郴州的小孩儿因为玩火搞出了大事,给咱们提了个醒,冬天本来就干燥,又是火灾容易发生的季节。在内蒙古赤峰,有个小孩儿在家院子里放“窜天猴”,溅出来的火星不小心把屋里堆的杂物给点着了。当地消防救兵马上赶到,迅速把火给灭了,没让火烧到主房子。同一天,在湖南郴州,一个二年级的小朋友拿着打火机在路上瞎玩,结果把人家商铺门口的东西点着了。好在店主发现得快,自己把火给灭了。事后警察协调了一下,觉得家长态度还行,就只是批评教育了一下。 虽然这两次都没酿成大灾,但这事儿说明小孩儿玩火太危险。小孩子好奇心重,还不懂事,对火的危险往往没概念。平常家里的打火机、火柴还有烟花爆竹这些东西,如果没人看着或者放得不好,很容易被小孩子拿到手当成玩具玩,结果就是一瞬间就出事了。 按照咱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如果是未成年人给别人造成了损失,监护人是要负责的。要是监护人尽到了责任,可能还能减轻一点责任。法律明确说了监护人在这种事里的地位是第一责任人。这就意味着家长不光得保护孩子自己不受伤,还得为孩子因为玩火可能伤到别人的事情负责赔钱。湖南郴州那边警察批评家长也是按这条法律来的,想的是既教育又给个警告。 针对这几个案子暴露的问题,消防部门还有专家都呼吁家庭得把安全放在首位。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也提了几个具体的办法: 第一就是得重视安全教育。家长可以用动画片、讲故事或者宣传片这些小孩儿听得懂的形式给他们讲玩火有多危险,让他们知道“火不是玩具”。 第二就是收好危险东西。打火机、火柴还有烟花爆竹这些易燃易爆的东西必须藏起来或者锁起来,绝对不能让小孩儿摸到。 第三就是看紧孩子。特别是放假的时候孩子到处跑的时候,家长得多留个心眼儿别让他们没人管。 第四就是教点自救本事。要教会孩子记住自己家地址还有父母电话号码,教他们怎么打119报警电话和遇到火怎么逃跑。 最后家长自己也得做好样子。平时用火用电都得小心点规范点,用行动去影响孩子养成好习惯。 守护孩子不被火烧伤是件大家都得管的大事儿。每一次差点出事都是个大警钟,提醒咱们安全无小事得提前预防好。家长得主动担起责任把安全知识教给孩子;社会各界也得多宣传一下防火知识;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挡住那些意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