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最近在吉林长春的芦云可不是一般人。他有一天在购票时,发现698元的“最低价”选项竟然默认加了61元的延误无忧服务,而且没法取消!而实际的“净价”选项虽然标价709元,叠加优惠后价格反而更低。这种事不只发生在他一个人身上,还有很多消费者在北京都遇到了。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的赵占领就说,这事儿跟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实施有关系呢。虽然法律规定电商经营者搭售商品或服务时要显著提示,还不能设为默认同意选项,但是部分平台还是通过界面设计“打擦边球”,把捆绑套餐包装成“最低价”放到列表前面。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的芦云分析说,这虽然形式上有提示,但是实质上误导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管部门主要还是侧重于明示义务,对界面设计、价格排序这些隐性手段缺乏细化规范,给了平台很多操作空间。 所以啊,这个隐性搭售行为对消费者权益伤害挺大的。首先侵犯了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被迫接受不需要的服务;其次扰乱了价格透明度,比价机制失灵了;最后可能削弱公众对在线消费平台的信任。北京互联网法院最近受理的多起类似纠纷显示,这类问题已经成了电商领域投诉焦点之一。如果平台依赖这些“套路”获利而不是提升服务质量,旅游业的数字化进程就会受阻。 不过啊,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也得多方协同治理才行。平台应该把责任扛起来,优化界面设计,把价格标识做得清晰点;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电商法相关条款;消费者自己在线购票时也要小心点。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大家仔细核对订单明细、对比多家平台及官网价格、留存证据以便维权。 从“强制捆绑”到“隐性诱导”,这种演变其实是数字经济时代权益保护的新挑战。治理在线旅游乱象需要法治刚性约束和监管持续发力,也需要平台自律革新和消费者理性觉醒。只要每一份订单明码标价、每一次点击尊重选择,消费环境才能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诚信与经济增长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