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移动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加快普及,政务APP、工作群组等工具在“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上发挥了作用。但随着应用数量增加、功能不断叠加以及考核导向偏差,部分地区出现“线上留痕替代实际工作”“以数据达标代替治理成效”等问题:基层干部手机里应用繁多、群组密集,一些工作被异化为打卡、上传、刷分、排名,形成新的负担。基层减负推进过程中,“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成为群众和基层反映较为集中的痛点之一。 从表现看,一是政务应用数量偏多、条块分割明显,重复建设与“各建一套”并存,导致同类事项多头报送、反复录入。二是部分平台以签到、积分、线时长等方式固化“在线即工作”的逻辑,衍生出以点赞量、投票数、转发量等替代绩效的倾向。三是线上考核指标层层加码,一些基层单位为应对督查检查,将大量精力投入“截图留痕”“按时上报”,造成“指尖忙碌、脚下空转”。这些问题不仅挤压干部走访调研、现场处置和服务群众的时间,也偏离了数字政务提升效率、优化服务的初衷。 究其原因,既有政绩观偏差、考核方式单一的因素,也有数字化建设统筹不足的结构性问题。一上,个别地方把“建平台、上系统”当作容易量化、便于展示的成绩,容易出现“重上线、轻运营”“重数据、轻治理”,以技术手段包装管理而不是解决民生需求。另一方面,部门间数据壁垒尚未有效打通,形成“各采各用”的碎片化格局,基层感到“多装一个APP就多一份任务”,群众也可能面临入口分散、体验不一致的问题。此外,部分单位在风险防控与责任传导上过度依赖线上留痕,试图用流程化、可追溯替代实地核验与专业判断,客观上抬高了基层“留痕成本”。 影响层面,这类数字形式主义带来多重负效应。对基层而言,时间被碎片化任务占用,容易精力分散、产生疲态,甚至影响应急处置、矛盾调解等需要“面对面”的治理环节。对群众而言,政务服务入口过多、标准不一,会增加使用成本,影响办事体验。对治理体系而言,数据过度追求“可看可比”,可能造成“数据好看、问题仍在”的错觉,进而影响决策精准性和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此次印发的《办法》以制度约束回应痛点,表达出明确导向:数字政务要以服务实效为标准,不以应用数量和线上指标论成败。《办法》提出,除安保、应急等特殊场景外,政务应用不得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不得将点赞量、网络投票数、转发量、学习时长等作为考评依据。同时明确“县以下(不含县级)单位原则上不得开发建设政务应用程序”,并要求清理整合存量冗余程序,推动数据共享,从源头减少重复建设与多头填报。这些规定既强调“减量提质”,也强调“去考核化”“去指标化”,为基层减负提供了可操作的硬约束。 对策落地的关键,是把制度要求转化为日常治理能力。一要开展系统清理,对现有政务APP、小程序、工作群组及其考核规则逐项梳理,能关停的坚决关停,能整合的加快整合,避免“旧的没减、新的又上”。二要优化评价导向,把“群众是否方便、服务是否高效、基层是否减负”作为核心尺度,减少以点击量、时长等替代性指标,推动考核回到问题解决和实际成效。三要加强数据共享和标准统一,以跨部门协同打通数据链路,通过一次采集、多方复用减少重复录入,切实降低基层填报压力。四要完善长效机制,对违规设置强制打卡、排名积分等行为建立纠偏与问责机制,防止执行走样。五要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把更多资源投入流程再造、用户体验、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关键环节,让技术真正用于提升公共服务。 面向未来,随着数字政府建设进入提质增效阶段,规范化管理将成为基础性工作。《办法》通过明确边界、压实责任、推动整合,为电子政务从“建得多”转向“用得好”提供制度保障。可以预期,在制度刚性约束与治理理念转变共同作用下,政务移动应用将更聚焦高频刚需事项和公共服务场景,减少对基层“指尖劳动”的依赖,推动治理从“重痕迹”转向“重实绩”,从“管理本位”转向“服务本位”。
数字化治理的目标,是让技术服务治理、让治理更贴近民生;国务院此次规范政务应用程序的举措,既是对形式主义的有力纠偏,也是对治理本质的回归。只有持续推动工作从“重痕迹”向“重实绩”转变,从“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升级,才能以“基层善治”不断推进“中国之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