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的3月17日7点多,田某开着小轿车在东合一路拐弯时,撞上了一辆刚从金三角那边骑出来、要去附属医院的电动车。虽然两车撞得有点变形,骑电动车的人也只受了点小伤,但田某因为转弯没让直行,被判全责。他得给对方修车赔钱,还得掏150元交罚款,记3分。 咱开车过路口转弯的时候,千万不能光看是不是绿灯,心里存侥幸想硬挤过去。哪怕觉得离对方还远,那一秒钟抢过去的念头都别有,因为这很容易出事儿。尤其是马路边上如果有树或者绿化带挡住视线,更得把头探出来看看周围有没有车,确认安全了再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无论是有信号灯还是没信号灯的路口,转弯的车都得给直行的车和行人让路。如果因为疏忽没让行,不仅要被处罚150元、记3分,更会害人害己引发事故。这就是为什么交警常说“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为了图那几秒快把安全底线给忘了实在太不值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