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岳屾山给大家分享了一个关于小区公共收益治理的观察报告。大家都很关心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问题,因为这个话题关系到每个业主的切身利益。现在城市发展得很快,很多小区里都有电梯广告、公共车位出租、商业场地使用等带来的收益。这些收益都是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但是权属如何界定、管理如何规范、信息如何公开等问题却困扰着很多人。 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公共收益归业主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提到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这些共有部分包括电梯轿厢、楼道、外墙、公共绿地还有占用道路的停车位等。那么合理成本怎么定呢?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岳屾山说关键在于厘清合理成本范畴,比如广告设施维护费、电费还有相关税费这些必要费用都可以在收益中扣除。但是他也强调这个扣除必须基于合同约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权力擅自决定扣除比例或者挪用剩余资金。 虽然法律明确了公共收益归业主所有,但实际操作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记者走访了多个小区发现有些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些商品房小区电梯里一直播放着广告屏,公共场地也经常有商业活动,但具体收益金额、成本构成还有资金去向等信息业主们很难了解到。物业公司总是用“用于小区公共运维”、“收支基本平衡”这些笼统说法来回应,很少有详细的账目公示出来。有居民反映过想了解电梯广告收益情况却没得到明确答复。 对于老旧小区来说情况更加复杂,因为业委会成立比例低或者履职能力有限,导致公共收益管理责任主体有时候很模糊。有些时候社区居委会会临时代管一些情况,但更多时候这些收益积累不明而且使用随意性很大甚至存在流失风险。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果佳分析认为这个问题核心在于治理结构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上。 如果想要推动小区公共收益规范管理保障业主合法权益需要多方协同和综合施策:首先要依法落实业主知情权与监督权;其次要健全业主组织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再次要完善监管机制压实管理责任;最后可以尝试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手段来提高透明度。 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看起来是个小事但实际上牵涉到法律权益、基层治理还有社区和谐等方方面面。我们需要厘清权属规范管理让这些钱真正“取之于公、用之于公”,不断增强大家在居住生活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