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所 当前涉企执法司法存在两类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地方超越权限或不当扩大管辖,以异地立案、异地采取强制措施等方式办理涉企案件,让企业陷入"被远程执法"的困境。二是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将罚没、追缴等与地方利益挂钩的现象,导致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强制措施出现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的情形,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资金周转。检察机关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扣冻"财物26.3亿元,充分反映出财产性强制措施不规范仍是损害企业权益的高发领域。 此外,还存在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的现象。对合同履行、债务清偿、股权争议等民事商事纠纷,若界限把握不准,容易造成"民事问题刑事化",企业家人身自由、企业声誉与交易机会均可能受到连带影响。检察机关监督纠正此类问题217件,发出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明确信号。 二、问题根源 这些问题的成因是多上的。一方面,少数地方财政压力、执法绩效考核等因素影响下,可能将办案效果与经济收益"绑定",带来趋利性执法司法风险。另一上,跨区域经营、链条化犯罪等新形态增多,执法司法机关管辖判断、证据标准、财产处置程序各上若缺乏统一尺度,容易出现"管得过宽""冻得过久""扣得过重"等现象。此外,侦查、检察、审判与行政执法之间信息共享、流程衔接不畅,也会导致财产处置审核不严、救济渠道不顺、纠错成本偏高。 三、现实影响 从微观看,不规范"查扣冻"会直接影响企业现金流与信用体系,进而影响订单履约、融资成本与供应链稳定。从宏观看,若企业对产权保护、投资安全的预期受扰,将影响市场活力与要素流动效率。更重要的是,执法司法公信力建立在程序正当与权力受约束之上。对涉企案件做到依法、审慎、透明,是稳定预期、提振信心的关键。 四、解决之道 针对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在专项监督中强调"机制+办案+治理"同步发力。 完善监督运行机制。最高检针对线索获取、研判、交办督办、结果反馈等环节逐步形成全流程闭环,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与纠错效率,为跨区域、跨层级监督提供操作路径。 突出重点案件牵引。截至2025年12月,最高检及省级检察院督办重点案件505件,全国检察机关办理专项监督案件1.99万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471件,决定不起诉3539人,变更强制措施825人。这些数据表明,专项监督不仅停留在政策倡导层面,而是以具体案件办理推动执法司法回归法定轨道。 聚焦财产性强制措施规范化。对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扣冻"的监督力度加大,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扣冻"财物26.3亿元,既是对企业合法财产权的及时救济,也对涉及的办案环节形成警示。 强化对"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纠偏。通过监督纠正具体案件,推动办案机关严格适用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等原则,防止刑事手段不当干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正常交易活动。 不容忽视的是,检察机关披露了典型监督实践:某地侦查机关对外省公司人员违规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扣押冻结财物,最高检指导地方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该案例反映出对跨省涉企案件加强法律监督的关键在于及时发现异常管辖与不当强制措施,推动纠错回到法定程序和证据标准之中。 五、长远展望 专项监督目标不止于纠正个案,更在于以制度堵漏洞、以规则管长远。检察机关正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刑事诉讼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并着力健全跨省涉企刑事案件法律监督机制。随着规则继续细化、信息共享与协同机制更加顺畅,涉企案件中财产性强制措施的适用边界将更清晰,异地执法的管辖审查与程序约束将更严格,趋利性执法司法的制度性空间将被持续压缩。 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跨区域经营将更加普遍,涉企执法司法也更需要统一尺度与可预期性。通过持续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形成"依法办案、审慎用权、权责一致"的治理导向,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是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依法办理典型案件、纠正突出问题、推动源头预防,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充分表明,只要坚持依法行使权力、严格规范执法,就能有效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